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018年寒假安全一封信

2018年寒假安全一封信

来源:华佗小知识
崇仁一中关于寒假学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我们带着2017年的收获,迎来了2018年的寒假生活。为了使您的孩子在家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而又有意义的假期,我们诚挚地希望您在假期里切实承担起孩子监护人的责任,使他们度过一个平安而有意义的寒假。现将寒假学生安全、学习等有关注意事项告知与您,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配合。

一、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马路边或停放车辆后面玩耍、打闹。

2.注意行车安全。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乘车时须系好安全带。

4.严禁搭乘“三无车辆”和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 二、饮食安全

1.节日期间合理膳食,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和饮用水卫生,不吃变质食品,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物中毒。

2.不采摘、捡拾不熟悉的野生菌、野生菜、野果食用,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 三、消防安全

1.在家要特别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防止在家使用家电时触电,防止使用液化气时煤气中毒或发生火灾。

2.不玩火,不携带火种在山林里玩,不在野外点燃火种。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扑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

3.外出时要关好炉灶开关,以防失火。

4.电暖风、电热毯等不宜长时间通电,外出时务必断电,以防自燃起火。

5.要牢记火警、盗警和伤病急救电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及时获取紧急救助。 四、旅游安全

1.寒假外出旅游或外出活动时,必须有家长带领,不去尚未开发、开放的地方游玩。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并购买相关保险。

2.外出游玩时,要和大人一起行动,以免走散走失。遇到人群拥挤时,不要强推猛挤,更不要逆行,尽力靠边行走,以防拥挤踩踏。

3.在外出入住酒店要及时了解消防逃生通道,索取酒店联系卡。 4.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禁拍处拍照、摄影。

5.不去不熟悉的野外游玩,不探险、不冒险,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求助。 五、滑冰溺水

1.冬天很多地方都有结冰现象,孩子们不要到设有防护栏、警示标牌的江河、湖泊、水塘、水池等地游玩、滑冰,以防发生破冰溺水事故。

2.不到公路等车辆穿行的地方滑冰、玩耍,不到池塘、河流岸边游玩,以防天寒地滑掉进水中。

六、活动安全

1.假期不私自外出游玩。应在家长带领,或者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必须注意随时和家长联系,不随意和陌生人说话,不接受陌生人的东西,更不能跟陌生人走。

2.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慎交网友,不与陌生网

友见面。不在工地、轨道、高压线的危险区域玩耍。

3.不擅自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屋内、人群密集、停车场、井盖、草堆等地燃放烟花爆竹,不将烟花爆竹存放在居住处。

七、居家安全

1.假期间父母外出不在家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坏人诈骗及发生意外事件。

2.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往窗外抛物,不将身体探出窗外。不用湿手或湿布触碰家用电器。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使用炭火烤火时一定要注意通风,以防一氧化碳中毒。

3.独自在家时不给以快递、检修、家人朋友等陌生人开门放行,不随意接受陌生人送礼、送物。

八、意外伤害

1.注意大型活动安全。假日期间,跨年迎新等活动较多,参加各类集会活动,要提前了解疏散通道标示信息、关注瞬时客流量及游客最大承载量等情况,避免参加人流量过大的集会活动。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2.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以礼待人,健康娱乐,文明出行。

3.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上下楼梯不拥挤不打闹。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摔跤,不逆人流行走。

各位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孩子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请您在“告家长信”上签字,并写上您对学校安全工作及相关工作的建议,并让孩子开学报名时带回学校交给班主任。

衷心祝愿各位家长春节愉快,合家幸福!

《崇仁一中关于寒假学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阅读回执

班 级 家庭住址 家长意见: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崇仁一中

2018年1月22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