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梯 维 修 保 养 合 同
合同编号:15WA821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电梯保养合同条款,并遵守执行。
甲方的委托: 甲方将如下电梯委托乙方进行专业维修保养: 梯 种 奥尔斯货梯2吨 合 计 参 数 数 量 1台 1台 每月每台保费 小 计 保养收费及付款方式: 1、
保养费按签订日期之日起每季结算一次,即每次支付RMB元给乙方。付款方式:支票转帐、汇款或现金。(保养费及维修费、年检费由甲方支付及电梯一切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先开出给甲方作为付款通知,甲方收到后15日内将保养款支付给乙方。 3、
乙方开户名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的责任及服务: 1、
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进行两次的电梯整机检查保养工作。电梯例行检 修主机和轿顶润滑系统是否失油,门机是否正常运行,厅门和安全触板是否变形等(具体检查内容按照电梯维修保养表的项目)。在电梯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中,乙方要咨询用户意见,有效控制故障率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在电梯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中,如需要更换零件和易损件(易耗品),乙方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换件维修,零件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负责中山市特种设备监察所例行每年一次的电梯年审工作,在定期检验前,乙方对负责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以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及年审合格,领取电梯安全合格证和使用证,但费用由甲方支付(质检部门收取的年检费、费),甲方必须协助提供所需的手续资料(如资料盖章等)。 3、
乙方保证提供电梯故障维修服务,如甲方电梯在正常使用下出现故障时,甲方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立即派急修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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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乙方所能控制之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 4、
本合同不包括以下情况的维修费用:
战争、盗窃、水浸、火警、台风、雷击、天灾等等而导致电梯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
b) 曳引钢丝、限速器钢丝绳的正常磨损更换。
c) 由于客观的人为损坏,如人为工蓄意破坏,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修理。 d) 主机部分(含电机,蜗轮变速箱、曳引轮及其轴承、油封)的维修。 e) 非电梯零部件的更换,须经过双方代表共同确认方为有效。 f) 按照国家标准的修改,所产生的电梯整改工程。
g) 土建工程的电梯井道壁、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备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而造成的维修,乙方可另收取维修费,该费用会根据情况做出书面报价,待甲方确认批复后再进行维修服务。
5、 6、
若电梯零件损坏至严重程度,乙方有权立即停机以保安全再通知甲方,直至甲方同意换新零件后再恢复使用。
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电梯的检修保养工作,否则,甲方可向乙方投诉,并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改善,如经多次投诉乙方没有改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检查、维修保养的疏忽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扣除乙方当月该台电梯的维修服务费。
a) 任何非乙方所能控制之各种原因,包括措施、电力供应不足、罢工、内乱、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必须按时支付电梯维修保养款和已确认更换的零配件费。若甲方收到乙方的保
养收费单据15天内尚未依时付款,乙方可终止合同并停止服务,并对停止服务后电梯使用所产生的故障和安全不负任何责任。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不能允许任何无关人士对电梯设备
进行维护、翻新、更改、加装工程,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乙方的保养服务不会受到错误干扰,否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即时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的权利。违约金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终止合同当日至合同期满期间的保养费的总和。
3、 在电梯的维修保养中,甲方应主动与乙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以确定电梯的维修时限,
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合同签订、延续、终止: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效力。本合同期由 2015年7 月1日至 2016年6月30日,为期一年。本合同含民安特种设备责任险。在保电梯增加民安特种设备责任险,每台电梯每次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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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额300万,每人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100万,由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保险必备条件:电梯设备须处于有效年审期限内。 2、 3、
本合同届满前两个月,乙方应将新的保养合同送交甲方,经双方签署确认后生效。 甲方、乙方任何一方在保养期内无故终止合同,即属违约,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终止合同当日至合同期满期间的保养费的总和。
纠纷处理: 1、 2、 3、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分歧、毁约、帐务及其他纠纷,原则上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设备所在地人民提出起诉。
合同中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订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设立的客户投诉电话是: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签约代表人:王祥兴 签约代表人:
联系电话:85280353 联系人: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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