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幼儿园教师电子业务档案册(供参考)
学校                                            学年度
一、基本情况 姓名 现任职务 入党团时间    性别 职称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文化程度 教龄   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
二、考勤情况 时 间 内 容 聘用岗位 聘 任 情 况 任教班级、学科 任何班班主任 任何班副班主任 其他工作 上学期      下学期      时 间 内 容 应出勤(天) 出 实际出勤(天) 勤 病假 情 缺况 勤天 事假 旷职 上学期      下学期      三、工作检查 (教师岗位)
检查内容 学期 时间 备课 课堂 教学           环境 创设           幼儿发展 水平评估           基本功 竞赛           听课 笔记           班级 常规           检查人   上      下
工作检查 (其他岗位)
检查内容 学期 时间 工作 计划性   上      下              办事 效率           承担 突击任务           岗位 技能           服务 师幼           勤俭 节支           岗位安全 保障           检查人           四、教科研情况
(一)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讲座) 学 期 检查内容 时间 年级、科目  上    下         开课(讲座)课题       开课(讲座)范围 效果             检查人       (二)论文(教案、经验总结等)发表、交流、获奖情况 学 期 时 间  上    下   类别       内容       交流范围、获奖等级、 发表何报刊       证明、证件       审核人       (三)课题研究、实验等情况 起讫时间    课题名称    批准单位    承担任务    进展情况    五、师徒结对情况 学期 时间 学习或 培养对象       学习或辅导内容 形式 效果 检查人  上    下                           六、继续教育情况 学期 时间   上    下                            培训项目   级别   取得学分   检查人   七、奖惩情况 时间       主要原因       形式       实施或批准单位       八、其它需要记载的情况 时间           主要情况           证明人或记录人
《教师电子业务档案册》管理要求及填写说明
教师电子业务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业务成长的档案记录,是教师晋级、职评、评优等的主要依据,各校应加强管理。
一、《教师电子业务档案册》管理的基本要求
1.教师个人申报。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申报一次(一般要求每学期结束前15天完成),对相应栏目必须实事求是填写,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学校。
2.学校审核。学校要由一名校级干部负责指导,落实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每学期末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平时的考勤考绩、检查等记载和相关资料(复印件),对教师个人的有关申报情况,逐项认真审核并如实填写。
3.校内公示。每学期结束前(第二学期的必须在学年度考核之前)将每位教师的电子业务档案册在学校内网公示。
二、《教师电子业务档案册》的填写要求
1.《基本情况》中“文化程度”是指最高学历。
2.《考勤情况》中的“聘用岗位”栏填写“管理岗位或专技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其他工作”栏填写担任“校长、副校长、工会、教研组长”等教学工作以外的职务。
3.《教学工作检查》中的各栏目,应根据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定期及随机检查的结果,填写各项相应工作的评价等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考试栏目可以是期中、期末成绩,也可以是调研测试成绩。
4.《教科研情况》(一)“校级及以上公开课(讲座)”记载中的“效果”栏,填写评价等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并附相应的教案和评课情况记载(主要优缺点)。(二)“论文(教案、经验总结等)发表、交流、获奖情况”填写校级及以上的(含校级及以上命题或制作教具、课件等的获奖项
目),且须附教案、总结、论文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奖证的复印件。(三)“课题研究、实验等情况”栏中填写的须是经区级及其以上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教科所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项目。
5.《师徒结对情况》应填写校级及以上师徒结对情况。 6.《继续教育情况》有关栏目填写应与“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的相关内容一致。
7.《奖惩情况》应填写本学年度的情况,包括行政奖惩的获奖、处分的撤消等(一般口头表扬或批评不作记载)。所负责的学校、年级、教研组、备课组和班级集体等获奖的或所指导的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的亦在本栏记载。各类记载均应附证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8.《其它需要记载的情况》应填写本学年度内所发生的而上述栏目又不包括的内容,如学生及家长评议教师情况、支教情况、有效投诉情况等等。
9.上述考核内容的所有佐证材料,应由学校考核机关统一验核,扫描进入电子档案册或按类别组织装订成册,以便永久保留。
10.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责任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