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和未成年工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安全健康保障工作,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质管部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司经理对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3.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要求,健全企业内部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规定及措施。
3.1.2广泛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要求,增强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自保和互保能力.
3.1.3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反映,为公司研究和解决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特殊问题,提供依据。
3.1.4按要求选配懂业务高素质的兼职女职工管理干部。
3.1.5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目前女职工岗位状况,重点做好女职工的“五期”保护和日常的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1)建立女职工简况统计台帐,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实行有序管理。 (2)女职工的孕期和哺乳期中,不能长期接触电脑光辐射和有毒有害物质及体力劳动的,应适当给与照顾。
(3)关心更年期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在医生的指导下,帮助她们平稳渡过更年期。
(4)组织好女职工两年一次妇科体检,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病患及时治疗并建立档案。
3.2 项目部对年龄在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工的管理,严格入场审查审批手续。 3.3 质管部指导各单位执行,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工作程序
4.1 公司项目部必须执行国务公司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 4.2 项目部必须对劳务人员实行有效控制,填写“劳务人员花名册”上报质管部。一经发现使用未成年工,立即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