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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重南爱卫文2012.2号)

来源:华佗小知识


重庆市南岸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重南爱卫文〔2012〕2号

关于开展2012年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事处:

为加快落实《重庆市关于开展卫生创建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10‟200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区卫生创建工作,进一步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指标,经区创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各街镇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到2012年底,使我区卫生创建工作全面达标。请各街镇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创建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类别

(一)市级卫生街、镇 (二)市级生态卫生村 (三)市级卫生单位 (四)市级优秀卫生单位 二、创建任务及要求

(一)不是市级卫生街镇的相关街镇,可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创建市级卫生街镇,区爱卫办将酌情向市爱卫办进行申报。

(二)全区各镇及南山街道市级生态卫生村的创建,要达到20%的覆盖率。

(三)全区各街镇市级卫生单位的创建,数量要覆盖全部社区,已有市级卫生单位的社区可不再申报。

(四)全区各街镇市级优秀卫生单位的创建,必须是获得重庆市卫生单位称号满3年的单位,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申报1-2个单位参加创建。

三、相关工作

(一)请各街镇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按文件要求统计数量,申报情况较好的单位参加创建。

(二)请各街镇认真填写南岸区2012年卫生创建申报表(见附件),以电子及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于3月6日前报区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如街镇未按时申报,就视为该街镇自动放弃今年的卫生创建任务,并列入街镇2012年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目标考核。

联系人:李金潼 电话:62397428, 邮 箱:386250032@qq.com 地 址:区卫生监督所6楼

附件:1.南岸区2012年卫生创建申报表

2.重庆市卫生街镇标准 3.重庆市生态卫生村标准 4.重庆市卫生单位(社区)标准 5.南岸区市级卫生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创建△ 工作 通知

抄送:市爱卫办,区委办,区办,区办,区政协办。 南岸区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印 共印20份

附件:

南岸区2012年卫生创建申报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街镇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类别 1 2 3 4 5 6 7 8 备注 注:申报类别包括市级卫生镇、市级卫生街道、市级优秀卫生单位、市级卫生单位、市级生态卫生村。

分管领导签名:

附件2:

重庆市卫生乡镇标准

(2011年版)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乡镇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定期主持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

(二)乡镇爱卫会组织健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乡镇、居委会、村委会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乡镇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四)乡镇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区县级卫生单位建成率达30%以上

(五)乡镇常年开设市民卫生问题投诉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整改率达95%以上。随机访问当地居民(村民)50人,对卫生状况满意率在90%以上。

二、健康教育

(一)乡镇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有领导、有人员、有经费。

(二)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三)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中、小学校符合《无烟学校标准》。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5%。

(四)主要街道、广场、长途汽车站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2块以上,相关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

(五)乡镇医院、卫生院、卫生室,针对患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符合《无烟医院标准》。

(六)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控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

(一)乡镇区规划合理,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组建有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有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运行维护经费。

(二)乡镇区道路平整、完好,无裸露地面,人行道铺装率≥80%,道路附属设施完好;排水设施畅通,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路灯亮灯率≥90%。

(三)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路面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镇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垃圾密闭储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四)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卫设施设臵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臵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作业车辆满足需要,设施设备管理规范、清洁卫生,镇区无旱厕,三类以上公厕≥60%。

(五)镇区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50%以上的村(社区)生活垃圾实行户集、村收、镇(乡)转运或处理。粪便储存和处理设施密闭,化粪池定期清掏,无粪便满溢和直排现象。

(六)镇容美观有序,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和无乱设摊点现象,沿街公共设施维护完好、整洁;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标;镇区内无散养家禽家畜,无违规饲养宠物。

(七)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臵相对的区域,管理良好。

(八)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九)镇区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十)镇区绿化符合要求,主要道路两旁有行道树,树木、花草管护良好,绿化覆盖率≥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

四、环境保护

(一)成立乡镇环保机构,建立乡镇环保工作机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制定《乡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医疗、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臵。

(三)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达100%。

(四)大气环境污染(燃煤、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水环境污染(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声环境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一)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二)公共场所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

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开展卫生知识培训,“五病”调离率100%。

(三)旅店、理发店、美容店、歌舞厅、公共浴室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

(四)乡镇水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水厂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游离余氯并有记录。

(五)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出厂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每半年对末梢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介水传染病。

六、食品安全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镇区内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

食品经营单位无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律、行规的规定。

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三)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

(四)食品摊贩经营地点外环境整洁,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 七、病媒生物防制

(一)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科学规范的防制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切实履行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职责,防制效果明显。

(二)预防控制成效:通过综合防制,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标准的三倍。

八、疾病预防控制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

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二)医疗机构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县级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开设感染科,做好传染病人预检分诊工作。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四)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0%;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

九、社区卫生

(一)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楼(院)、卫生户活动。

(二)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 (三)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十、乡镇辖村卫生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重庆市平均水平。

(二)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臵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三)10%以上村建成重庆市级卫生村,30%以上村建成区县级卫生村。

(四)自来水普及率≥85%,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0%,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5%,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5%。

(五)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六)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七)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附件3:

重庆市卫生街道标准(试行)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街道工作议事日程。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街道爱卫办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

2、辖区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健全,委员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每年召开1-2次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和部署爱国卫生工作。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3、创建卫生街道工作有方案、有制度、有检查、有总结,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建立相关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制度,在爱卫月活动中宣传发动充分,环境整治有力。

5、街道和社区常年开设市民卫生问题投诉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整改率达95%以上。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在90%以上。

二、健康教育

1、街道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健全,有专人负责,有工作经费;所辖社区、行政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单位有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有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所辖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符合《无烟学校标准》,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组织健康教育知识讲座,为居民、单位职工提供各项卫生服务;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4、街道及所辖社区、行政村、卫生服务机构、市级卫生单位、主要群众活动场所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有健康教育内容,每季度定期更换;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5、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开展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控烟工作;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并有人员劝导吸烟者;辖区内无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90%;广告、店招、牌匾、空调室外机设臵规范,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等现象。经批准的早点、夜市做到定点设摊、专人保洁、按时收摊,符合卫生要求。经批准的各类公益性

亭棚,设臵和管理规范,在规定范围内经营。辖区道路平整,车辆停放整齐。河道、湖泊等水体清洁,岸坡整洁。

2、道路清扫、巡回保洁责任落实,主次道路和重要公共场所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外观整洁;全面封闭垃圾通道,实行垃圾袋装收集,袋装收集率≥9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无暴露垃圾和蚊蝇孳生,作业车辆完好,车容整洁;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管理制度落实,设施完好,清洁卫生,定期消杀;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公共厕所均为三类以上水冲式,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3、辖区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公 共绿地设臵合理且养护良好,消除绿化服务盲区,社区居民出行500米有一处休闲绿地景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每个社区拥有体育锻炼活动点2至4个。

4、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摆放整齐有序,无占道、扩摊经营;上下水设施完善,摊位垃圾袋装桶盛,卫生保洁及时,场内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饮食、熟食品经营摊点卫生符合有关规定;活禽销售区相对,隔离宰杀,污物、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卫生清洁;无违禁销售野生动物;公共厕所和垃圾房管理符合有关要求;市场周边无违章设摊现象,车辆停放整齐。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臵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5、施工场地实行封闭施工,设臵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进出口路面硬化,设臵车辆冲洗设施,车辆不带泥上路;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民工生活区环境整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食堂、宿舍、公厕卫生符合有关要求,除“四害”措施落实。拆迁工地及时做好垃圾清理和围护,待建工地围墙完整,无乱倒垃圾和乱搭建现象。

四、环境保护

1、成立了街道环保机构,建立了街道环保工作机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制定了《街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2、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3、街道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5%;燃煤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五、社区和单位卫生

1、社区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卫生单位、卫生社区(村)、卫生楼院、卫生户等创建评比工作,40%以上社区(村)为重庆市卫生社区(村)、市级优秀卫生单位2个及以上。

2、社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制度、经费落实,有专人负责,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无楼式垃圾通道,垃圾房(筒)密闭无破损、外观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基本无“四害”孳生地;公共厕所清洁卫生。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整齐;无乱搭建、乱堆乱放、乱张乱贴、乱吊乱挂等现象;楼道、雨棚、房顶整洁,无杂物堆积;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按规定免疫接种,不影响环境卫生。

4、社区对辖区内单位卫生工作统一管理,定期对辖区内单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单位制定本单位卫生管理、周末扫除、检查评比等爱国卫生制度,参与并支持街道和社区组织的创建卫生单位、环境卫生整治等爱国卫生活动。

六、食品安全

1、认真贯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流通领域、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发现无证照或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单位(摊点),及时向有关单位举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覆盖率达到100%。辖区内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事处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进行摸底,了解和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证照情况,统一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建档率达100%。每年举行1-2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3、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原料、生产操作和经营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相应的法规规范要求。

4、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环境整洁,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

七、公共卫生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各种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

2、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健全、各项记录完整;按有关要求做好预检分诊、肠道门诊、发热呼吸道门诊等工作,规范管理。传染病网络直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控制在2%以下;台帐资料齐全。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3、街道设臵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臵符合《重庆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臵标准》。

4、辖区内旅馆、美容美发店、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室内卫生整洁,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

5、二次供水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

八、病媒生物防制

1、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有专人负责,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公共环境“除四害”防制经费; “四害”密度(蚊、蝇、蟑螂、鼠)有三项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2、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3、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实行专业化运作,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九、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行政村)卫生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集运输,密闭清运率100%,实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公厕全部为水冲式,卫生管理符合相关要求。

2、加强对暂住人口及流动人口的卫生宣传和管理;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道路硬化,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摆、乱拉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沟渠、水塘等清洁,无积存垃圾、杂物;无违规饲养家禽家畜;无露天粪池或棚厕。

4、集贸市场、“五小行业”等按有关规定亮证经营、规范管理,环境清洁卫生,无骑门、占道设摊,保持市容整洁有序。

5、行政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参合率达到上一年重庆市平均水平以上。

附件4:

重庆市生态卫生村标准(修订)

项目 (100分) 作。 1.2有创建生态卫生村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1.3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和检查活动,有记录。 1.4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含垃圾清运制度)。 2.1村委会有卫生宣传栏或黑板报,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换。 2.0卫生教育 (6分) 2.2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 2.3村民卫生行为形成率达70%。 2.4最近2年无肠道传染病疫情发生 3.1院坝间道路硬化、平整。和房前屋后应绿化、美化好。 3.0基础设施 (30分) 3.2院坝沟渠、住宅排水系统通畅,无污水积存。 3.3村卫生室达到重庆市规范化卫生室标准 。 3.4设臵有封闭式垃圾圈(站),有专人负责定期清运及处理。 4.1院坝、住宅周围无成堆垃圾,无乱堆乱放杂物。 4.0室内外卫生 (24分) 5.0病媒生物 防制 (4分) 6.0农村改水 (14分) 4.2禽畜圈养,不得有暴露的禽畜粪便及粪池。 4.3厨房地面平整,灶面清洁卫生,碗柜内整洁,无油腻污物。 4.4村内饮副食店及商店整洁,符合卫生要求。 5.1坚持环境治理为主方针,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5.2化学防治中,做到科学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6.1全村农户90%以上饮用自来水。 6.2自来水进入厨房、厕室。 6.3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7.1全村农户60%使用三格化粪池、沼气池式无害化卫生厕所。 7.0农村改厕 (14分) 7.2厕室内整洁卫生,铺有地板砖,留有通风换气窗口,墙壁贴磁砖1.5米以上,无积便、尿垢、蝇蛆等。 7.3禽畜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 评 价 标 准 1.1村委会有卫生管理小组和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全村卫生工1.0组织管理 (8分) 分值 备注 1 3 3 1 1 1 1 3 8 8 6 8 8 8 6 2 2 2 8 2 4 6 4 4 说 明:

1、本标准为修订标准。

2、按以上标准进行检查验收,达到90分以上命名为“市级生态卫生村”。

3、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卫生村”的要经常加强卫生管理,两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该命名。

附件5:

重庆市卫生单位标准

(总分100分)

一、资料部分(5分)

1.有反映开展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完整资料(包括图片或声像资料)。2分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的相关资料。2分 3、有创建计划、总结。1分 二、检查内容

(一)、爱国卫生管理(15分)

1、有爱卫会组织,有领导分管,领导重视和熟悉爱国卫生工作。5分 2、卫生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定期检查有记录,实行色度管理或奖惩。5分 3、有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经费投入,积极参与辖区爱卫会组织的活动。5分 (二)、室内外环境卫生(30分)

1、必备,单位成院,环境绿化美化,绿化面积>可绿化面积90%。 2、室内整齐、清洁、无蛛网、无尘迹、无烟头、纸屑。6分 3、外环境清洁,无散在暴露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6分 4、道路、院坝平整硬化、无坑洼、积水。6分 5、 必备,厕所为水冲式,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6、厕所清洁卫生、无积便、尿垢,无蝇、无臭。6分 7、绿化养护良好,无废气、废水、噪声污染。6分 (三)、健康教育(10分)

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有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3分 2、在禁止吸烟场所有禁烟标志和制度,未发现吸烟者,未设臵吸烟器具和烟草广告。5分

3、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行成率高。2分 (三)、食品卫生(20分)

1、必备,单位进3年未发生食品中毒及环境污染事件。 2、“三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俱全,有效。5分 3、环境整洁,有完善的防尘、防“四害”设施,有密闭垃圾容器。5分 4、食品存放生熟分开,无过期食品。2.5分 5、餐、茶具等洗消设备齐全,运转良好。2.5分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具备卫生知识。5分

(四)、除“四害”(20分)

1、“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重庆市第19号令第九条)范围以内。5分 2、防鼠、蚊、蝇设施齐全有效。5分

3、定期开展杀灭“四害”工作,用药规范。5分 4、“四害”孳生场所(物)得到有效控制。 5分

备注:1.市级优秀卫生单位总分值须达到95分以上。

2.市级卫生单位总分值须达到90分以上。

附件6:

重庆市卫生单位名单

南岸区南坪镇回龙湾社区、南岸区南坪镇兴隆社区、南岸区龙门浩一天门社区、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南岸区龙门浩街道下新街社区、南岸区卫生局、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重庆邮电学院、南岸区黄桷垭镇、南岸区龙门浩事处、南岸区南坪事处、南岸区花园路事处、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重庆交通学院、重庆总队医院、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江南殡仪馆、南坪街道金紫街社区居委会、重庆教育学院、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南湖社区、南岸区人民、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岸区南坪镇南塘苑社区居委会、南岸区南坪镇白鹤苑社区、南岸区疾控中心、南岸区卫生监督所

重庆市优秀卫生单位

南岸区妇幼保健院

重庆市生态卫生村

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南岸区南山街道石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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