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水坝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名称:安阳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名称: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安阳村(江畔自然村)众山拦水坝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
1.土方开挖、运输、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内容。(土方开挖 立方米)
2.拦水坝高3米,实际宽度根据山形建造。
3.拦水坝地基 平方米
二、工程地点:宋桥镇安阳村江畔自然村众山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项目部(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项目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除不可抗因素外)。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
(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等全部内容)。
七、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 元( 元整)。
八、付款办法:工程由平阳县水利局验收通过后再付全款。
九、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全部完工,因下雨、下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工程延期的由甲方视情况而定。
十、违约责任:
乙方因违约造成偷工、偷料等工程质量问题或者合同所列其
他原因以致甲方利益受损的,将不退还壹万块钱押金。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