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定制式活动义齿 型号、规格 钴铬支架可摘局部义齿 结构及组成 由合成树脂牙、卡环、基托及连接体组成。 产品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用于牙列缺损的活动修复。 2. 性能指标
2.1 活动义齿的构成应符合医疗单位义齿加工单的要求。 2.2 基本要求及技术要求
2.2.1 活动义齿的设计应按Kennedy 分类法制作金属支架。
2.2.2 活动义齿外表应光滑,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麻点、砂眼,组织面不得存在残余石膏。
2.2.3 活动义齿在模型上不应有翘起、摆动、旋转、下沉等不稳定现象,活动义齿色泽应符合设计单的要求。树脂基托不应有肉眼可见气孔和裂纹。
2.2.4 活动义齿固定位基应通过网状的连接体与义齿基托相连,应保证金属支架连接体的网状洞孔通畅,并保证洞也有足够的空隙充填义齿基托。 2.2.5 活动义齿耐腐蚀性能,应不低于YY/T 0149-2006 中b 级。
2.2.6 活动义齿除组织面外,合成树脂牙、基托、支架及连接体均抛光,表面粗糙度Ra 应 ≤0.025μm。
2.2.7 活动义齿颌支托应呈匙形,应与模型上的牙颌支托凹相密合,并按设计要求恢复咬合关系。 2.2.8 硬度
应符合 300-600HV1。 2.3 原材料(主体和附助) 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4 活动义齿金属部分内部质量
按附录A 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铸造卡环体部与卡环臂部的连接处应无气泡或砂眼, 卡环臂至卡环尖的图像变化应均匀。 2.5 金属厚度
活动义齿的铸造连接体和卡环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气孔、裂纹和夹杂;卡环体与卡环臂连接处的最大厚度不小于 1.0mm;舌杆下缘的厚度不小于 2.0 mm,前腭杆的厚度不小于 1.0 mm,后腭杆的厚度为 1.2 mm—2.0mm,腭板的厚度不小于 0.5 mm。 2.6 色稳定性
义齿基托树脂部分应颜色均匀,按YY0270.1-2011 中 8.4 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基
托树脂部分应具有良好的色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