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第六中学教师学生考核评价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全员育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各位教师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教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使学校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以褒优奖先。
二、表彰奖励办法: (一)教师
1、建立由校领导、教研室、政教处、教务处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评分。
2、依照《伊宁县第六中学教师考核细则》,根据日常工作检查和当学年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检查、出勤、思想品德等,逐项对照给予考核评分。得出总成绩为年终考评成绩。
(二)学生
3、依照素质教育目标,从学生的道德、学习、心理、实践能力、体育、审美、学习兴趣、与人交流沟通、学习能力、技能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1)、分设“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每班共三名进行奖励。
(2)另设“优秀学生会干部”进行奖励。
、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如“纪念12.9歌咏比赛”、“春季校运会”、“拔河比赛”等取成绩优秀的设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进行奖励。
三、本表彰办法自制定起实施。
伊宁县第六中学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