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鑫发矿业有限公司文件
承鑫矿字[2015]12号
承德鑫发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隆兴公司下发的《承隆兴地矿字【2014】41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研究定于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赵振友
成 员:金志安 姜福 焦喜松 陆明 王建华 刘宝玉 各部门、单位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开展。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自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各单位根
据本单位人员工作时间的变化,组织安排时间进行认真宣传贯彻。
1、矿级领导利用每周二矿长办公会议时间进行学习。 2、职能科室每月择时组织一次学习。
3、公司中层领导利用每周四安全调度会进行学习贯彻。 4、各区队每周五安全活动日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 三、活动内容:
运用一切可用的培训教育资源,深入学习《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和《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以及新《安全生产法》。从领导学法用法入手,制定教育活动计划,开展宣传教育,严格培训,使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 得到全体员工的真正理解与掌握。
四、活动要求:
1、矿级领导、中层领导、各职能科室人员要全面了解自己的职责、权利、义务,熟悉了解新安全生产法全部内容,严格遵法守法。同时做好学习记录(包括学习内容、时间、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签到表,并妥善保存。
2、要求各单位每周五安全活动日对本单位职工认真讲解,做到人人熟知,并做好记录、签到表,及时提交到安管部归档保存。
3、各单位主管领导要真正监督此次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
承德鑫发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 2015年3月1日
(共25份)
主题词:生产法 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