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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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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 湖南学院学报 Jun.2011 第23卷第3期 Journal of Hunan Police Academy V01_23 No.3 中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比较研究 廖荣兴 (江西学院,江西南昌 330103) 摘要:执法规范化是指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程办理各类案件,执行勤务所形成的基 本体系,是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依法行政,依法治警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警务机制 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 法律法规落实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中,强化执法监督,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 严格纪律,加强内部控制,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同时 ̄e4,l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规范选择性执法。 关键词:执法;规范化建设;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D691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 140(201 1)03—0013—05 执法规范化是指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 察权力配置的模糊和不确定状态。为此,英国国会成 内部规程办理各类案件,执行勤务所形成的基本体 立专门委员会,对上述问题展开调查,提出了重新设 系,是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依法行政,依法 定和规范权力的改革方案,并于1984年颁布 治警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警务机制 《与刑事证据法》。该法采用一种独特的形式,由 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论是大 一部原法(即1984年《与刑事证据法》)和若干实 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非常重视执 施细则(Codes of Practice)组成。其中,《与刑事 法规范化建设,因为权是具有较大强制力的行 证据法》是国会立法。实施细则为行政规章,由内政 政权,行使不当将会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危害警民 部根据原法的授权而制定,修改程序简单,便于应对 关系,甚至导致警民关系的对立。本文从比较法的视 发展变化的各种情况[2]。该法第一次对的执法权 角,分析研究国外和域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 限、行使条件和程序做了明文规定,规范了权力 本情况,进而分析研究我国执法规范化建设。 的行使,克服了传统法律中权力的不确定状态, 一、国外和域外执法规范化建设 实现了权力的规范化发展。 (一)英国执法规范化建设 2同法干预。英国通过非法证据排除和司法 英国现代坚持“预防性、服务性、平民化、 审查来规范的执法活动。一是根据《与刑事 最少动用武力”的建警原则和工作理念,并对 证据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如果某一项供述是 的执法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因此,对执法 出自于折磨、非人道的或不尊重的对待、使用暴力威 规范化建设主要从立法、司法、内部规范和控制几 胁以及其他容易产生不可信供述的环境,法庭有权 方面进行。 力拒绝采纳。如拒绝或无正当理由延误犯罪嫌 1.立法规制。英国是判例法国家,在2O世纪80 疑人接近律师,或者通过欺骗手段使犯罪嫌疑人供 年代之前,没有成文法规定权,因此,权的 述,或讯问过程没有录音,法官都倾向于排除相关证 配置处于模糊和不确定的状态。自2O世纪7O年代 据。二是司法审查。公民对的执法行为不服或因 以来,英国的工作开始出现危机,各地接连发生 的执法行为受到了伤害,都可以向寻求司 反对的大规模事件。导致这些事件的直接 法救济。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时间超过36小时, 原因是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因此 则需要报告治安法官审查批准。 而产生的冤假错案,根本原因则是普通法中关于警 3.内部规范和控制。对英国执法的内部控 收稿日期:2011-04—16 作者简介:廖荣兴(1968一),男,江西学院法律系讲师,江西学院学报编辑,法学硕士。 13 警学研究 廖荣兴 中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比较研究 制,除了进行层级组织管理外,最重要的是职业标准 其修正案外,美国国会和各州也制定相关法律来规  委员会的监督活动。每个局内部都设有职业标 范和控制的执法行为。准委员会,专门负责对警方内部的监督和反工 2.司法干预。美国作为普通法系国家,联邦最高 作,其基本职责是:制定职业标准,促进警务人员对 享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美国联邦最高通 米兰达警告、拦阻与搜拍权限 问题的广泛认知、预防问题发生,受理投诉 过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扣押、讯问等涉及公民性权 和对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对的内部规范主 来规范就搜查、要包括行为标准和执法规范。行为标准主要是 利的权力的行使。 的职业道德规范,各地大同小异,主要内容包括:诚 1961年,美国联邦最高在审理马菩诉俄亥 实正直、公平公正、礼貌自控、忠于职守、服从命令、 俄州案件时判决:任何违反第四修正案所扣押 严守秘密、爱护公物、仪容整洁、行为端正、不滥用职 权和武力、当班不得饮酒等。英国内政部根据《 和刑事证据法》的规定,制定了《操作规程》,对 的主要执法行为,如盘问和搜查、逮捕、拘留、讯 问、辨认等的操作程序作了具体规范。 4.其他监督和控制。除上述监督和控制方式外, 英国还设有投诉委员会(IPCC),专门负责 受理投诉和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该委员会是 根据2002年的《改革法》成立的,它于 部门。投诉委员会有权要求局提供有 关信息或者协助调查,对于一般的投诉和违法违纪 行为,委员会可以委托局自行调查;对于严重违 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因执法行为导致人员死亡 的案件,投诉委员会要开展调查。经过 调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皇家检察署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若属一般违纪行为,则移交局给予警 告、开除等纪律处分。 可以看出,英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特点体 现在执法制度设计科学,执法程序严密细致,执法方 式文明平和,执法管理科学精细,拘押管理严格规范 等方面。 (二)美国执法规范化建设 美国遵循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保护和服务 公众和保护自己才能完成任务的执法理念。“保护和 服务”是美国的核心价值观,有研究表明,美国 80%的警务活动与刑事执法无关,在各类公正 报警中,绝大部分属于服务性求助,因此,美国地方 以及学者和公众普遍把警务视为一种服务性产 业。美国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途径是:立法规 制、司法干预、行政控制、内部规范和控制 。 1.立法规制。美国执法活动的最高准则是 《美利坚合众国》及1791年的《修正案》。 1791年的《修正案》也称为“权利法案”,大多数 规定是程序性条款,为执法确立了程序规则,有 效权和防范权的滥用。除美国及 】4 的证据,都不得递送到州或者联邦的任何法庭。非法 获取的证据必需被排除在审判之外。从此,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成了美国执法必须遵守的程序规范。 1966年,美国联邦最高在审理米兰达一案 时裁定,为确保第五修正案中保护公民不被强 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必须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通告他们。该裁定还规定,当实施逮捕和审讯嫌疑犯 时,警方应及时而有效地宣读下列提醒和告诫事项: 第一,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对所说的一切都有 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第二,你有权利在 接受询问之前委托律师,律师可以陪伴你接受 询问的全过程。第三,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 同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第 四,如果你不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 止谈话。第五,如果你希望跟你的律师谈话,你可以 在任何时候停止回答问题,并且你可以让律师一直 伴随你询问的全过程。上述提醒和告诫事项后来被 统称为米兰达警告。米兰达警告成为美国在刑 事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程序规则。 1968年,美国联邦最高在审理“泰瑞诉俄 亥俄州”一案时,根据第四修正案中“人民的隐 私权不得侵犯,没有可能成立的理由,不得任意搜查 公民”的规定,确立了“泰瑞原则”,即在行使搜拍 (frisk)和拦阻(stop)权力时必须具备合理怀疑的要件, 不得随意为之。 3.行政干预。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暴力犯罪控 制和执法法案》,该法案授权美国司法部起诉“典型 或惯常”侵犯公民权利的机构。例如,美国司法 部于20世纪90年代曾多次起诉洛杉矶市局在 执法中过度使用武力、执法等行为(其中最有名 的是“罗尼・金案件”),联邦最高从监狱中释放 了100多名无辜群众,并要求该局规范执法行 为、雇用更高素质、建立内部调查机制等,使洛杉  , ) 4内部规范。在美国,几乎所有的机构都制 矶局成为具有良好公众形象的机构。第3期 湖南学院学报 2011年6月 定了适用于本机构的执法行为规范。这些规范 序(步骤)。 3.执法监督。为有效开展执法监督,首先建立了 是根据、法律和判例制定的,兼顾实体和程 序,具备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同时以信息化保证执法 法制部门与纪检、督察、信访及各业务部门的监督协 规范的落实。 作机制,形成对盘问、检查执法质量“齐抓共管、上下 5.内部控制。美国规范化建设中最重要的一 联动”的监督格局;其次建立了盘问、检查执法问题 环是严格的纪律管理规范。美国先后制定了《执法道 通报制度、整改通知制度,强化对执法问题的督促整 德规范》(1957年)、《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1986 改和对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再者大力推进执法规 年)、《行为规范》(1991年)。美国机关注重 范监督信息化建设,着力研究开发网上执法监督模 通过纪律约束来规范的执法行为。 块,逐步将执法监督由事后向事前和事中延伸,提升 美国执法规范化建设比较注重的 执法监督即时性和准确性。 权力,强调“保护和服务”的执法理念,实体规范与程 4.内部管理。纪律规范呈现出三个特 序规范并重,纪律约束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起 点:一是纪律约束全时空。所谓全时空,即无论是当 着重要作用。 (三)我国地区执法规范化建设 值期间还是休班期间,无论境内还是境外,警队 纪律约束。二是纪律约束范围广泛,甚至直 有着悠久的历史,经过160余年的历 接介入私生活。警队列出的违纪行为有十 练和磨合,的建设水平在世界各国的 三项,内容广泛、有的很细很具体:包括擅离职守、当 装病、不服从上级等。按照《通例》, 队伍建设中处于领先地位。我国地区执法 值睡觉、规范化建设主要途径是:核心价值理念的培育、立法 当值期间抽烟、吃茶点要进行纪律惩戒;休班后,个 人与不良分子交往,甚至不擅理财、负债累累等,也 规制、执法监督和内部管理。 1.核心价值理念的培育。在理念上,机 要接受纪律惩戒。三是严格受法律约束。警队在作出 构把执法规范建设作为优先发展的基础战略。 惩罚决定前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赋予被处分 警方将规范执法工作作为一切警务活动的 相应的申辩权利。 二、我国执法规范化建设 基础,作为全局性和先导性的工作,从观念、组织、培 2008年。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列入“三项建 训上把规范执法工作放到极其重要的地位,从 而建立起“服务为本,精益求精”的执法观念,以确保 设”以后,为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加强机关执法规范化建 执勤执法进入良陛发展的轨道 。 而且,警方将“服务为本,精益求精”执法观 设的指导意见》、《全国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 念的内涵进一步延伸为一个“抱负”、七个“目标”、八 体安排》、《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 并相继出台了《执法细则》、 项“价值观”。一个抱负:使继续成为世界最安全 效标准》等重要文件,及稳定的社会之一。七个目标:维纪;维持治安; 《机关人民盘查规范》、执法资格等级考 防止及侦破罪案;保障市民生命财产;与市民大众 试、执法信息化、法制员制度、执法场所设置规范等 及其它机构维持紧密合作联系;凡事悉力以赴,力 系列的配套措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 一 求做得最好;维持市民对警队的信心。价值观: 工作机制。为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2008年相 正直及诚实的品格;尊重市民及警队成员的个 利;以公正、无私和体谅的态度去处事和对人;承担 继修改或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 责任及接受问责;专业精神;致力提供优质服务达 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吸毒检测程 这将有助于执法的规 至精益求精;尽量配合环境的转变;对内对外均维 序规定》等程序性的规定,持有效的沟通。 2.立法规制。警方坚持执法规范工作 范化。 从北京奥运安保到国庆六十周年再到上海世博 审时度势地提出了理性、平和、 必须合法、合情、可操作性的原则。警务处根据 会安保工作,规范的执法理念。广大民警在执法中切实转变 《法例》和《警队条例》所赋予的权力制定了《警 文明、改进执法方式,妥善地处理了遇到的各种 察通例》,所有的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均严 执法理念,理性、平和、文明、 格按照《通例》设定。其特点是具有较强的可操 问题,完成了各项任务。目前,作性。不同的岗位具有相应的明确的职责和工作程 规范的执法理念已经从大型安保活动执法,扩展到 】5 警学研究 廖荣兴 中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比较研究 机关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各个方面工作中。 不到位,冷、硬、横、推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 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与办事程序烦琐、 但不可否认的是,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仍然 看、监督检查 存在一些问题,执法不够规范,甚至违法办案。具体 办事时限拖沓的弊病尚未根除;治安巡查、动辄进行“零点行动”、“地毯式清查”,深更半夜上门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执法程序失范 查验证件,执法扰民现象比较突出。 三、域外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我国执法 (1)案件受理失范。基层机关,特别是基层 所队与部分民警,出于工作业绩考虑或出于私心私 规范化建设的启示——关键在于落实 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四次会议指 利,不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报案,对群众报警推诿敷 衍,不出警或不及时出警处置,甚至有警不接、有案 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 不立,造成被害人报警无门、求助不能。机关行 政案件该受理不受理,刑事案件该立案不立案,不破 不立、先破后立等案件受理不规范情况大量存在,导 致数据失真,给地方领导研判当地治安形势造成误 判。同时直接导致执法初始程序的不规范。 (2)证据收集失范。许多民警存在重口供轻物 证,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重有罪证据轻无 罪证据的观念,不能全面收集证据,或者片面收集证 据。例如,在某个基层派出所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中, 办案民警不依法公正办案,片面收集证据,甚至放言 “即使办错案也要办到底”,激化矛盾导致一方当事 人不断上访。 (3)刑事强制措施使用失范。一些办案民警为 滥用盘问措施,甚至刑讯逼供,导致犯罪嫌疑人非正 常死亡事件频发。取保候审作为结案手续,没收保证 金不规范。 2.现场处置失范 机关现场处置都会面临行为种类、方式、手 段、幅度、期限与程序等方面的合理选择问题。 机关现场处置交通违法、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事)件, 采取处置措施的时机与强度把握不准,过早、过度使 用强制措施,容易导致事态升级,矛盾扩大,形成公 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对立与对抗。上海的“杨佳事 件”、贵州的“事件”与云南的“孟连事件”的发 生虽然都有深层的社会原因,但一致的一点是无不 深刻暴露我们执法现场处置的不规范。嘲 3.选择性执法失范。尽管选择性执法有存在的 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实践中,因选择性执法没有一定 的规则,一些选择性执法借选择之名行私益之实,例 如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例行检查,一些民警出于 私利,只检查和自己没有“关系”的娱乐场所,和自己 有“关系”的则不检查,影响的执法形象,使人们 对权力的“寻租”浮想联翩。 4.服务管理失范。证照办理、车辆管理、交通事 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服务的便民利民措施 】6 期完成。国家副**在近期的《求是》杂志上 发表文章——《关键在于落实》。我国执法规范 化建设的情况也是如此。到目前为止,我国执法 规范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应该是比较完善的,关键是 在于将这些法律法规落实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法之中,强化执法监督,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 法的行为;严格纪律,加强内部控制,树立正确 的执法理念;同时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规范选择 性执法。 英国、美国和我国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的共性是,特别注重对执法的监督和内部控制, 这就是落实的问题。 (一)强化执法监督,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 法的行为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 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必须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离开监督的权力就像撂下 缰绳的烈马,无法控制!一些民警不是不知道法律法 规规定的不是程序,不是不知道相应的刑事法律关 系,而是为谋取私利,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即使办错 案也要办到底”,对这种故意造成冤家错案的行为要 追究到底,该行政处分的就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否则,执法规范化建 设只是“镜中花,水中月”,空谈而已。 (二)严格纪律,加强内部控制,树立正确的执法 理念 在内部控制上,应借鉴美国、的管理制 度,无论是当值期间还是休班期间,人民均要牢 记并遵守《机关人民训练条令》、《机关 人民内务条令》、《机关人民奖励条 令》、《机关人民纪律条令》这“四大条令”, 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这样才能促 进机关及其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 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三)规范的选择性执法,确保选择性执法 第3期 湖南学院学报 2011年6月 的正当性 责的履行,又有损的形象,同时,将推到了 的选择性执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行政效 冲突与矛盾的第一线,造成警民关系紧张。应当 率,弥补执法资源的有限性,而不是用来谋取私利。 回归法定职能或法定职责的本位,即预防和惩治犯 选择性执法必须符合一致性原则、连续性原则、 罪,服务社会,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令人欣喜的是, 理由说明原则、公开原则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行 近日制定下发(201 1年机关党风廉 治的本质在于约束、规范行政权的行使。因此'由 政建设和反工作意见》规定:“严禁民警参 其一系列原则、制度所构成行治体系是规范警 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 察选择性执法的有效途径。例如,连续性原则具有以 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 下优点:1.有助于提高我们整体上的安全感以及法律 任。”如果参与类似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那 的正当性,至少它不是过分摇摆不定的玩意JL;2.受 么执法规范化就无法建设。所以,应杜绝参 制于法律规则的人在计划他们行为的过程中经常对 与非警务活动,回归职责本位,为执法创造 这些规则产生信赖,如果规则突然发生变化,他们的 良好的环境。 信赖利益就受到损害;3.公共决策的制订者在形成 或者改变其他规则的时候经常对这些规则产生信 参考文献: 赖。因此,改变一条规则有可能使建立在其之上的其 [1】黄裕照.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EB/0L]. 他规则脱节。再例如,公开原则是防范裁量权恣意行 http://www.sm.gov.cn/jcck/showmessage.asp?id 1 71 5 使的有力武器。不仅执法先例、执法规则等要公开,而 [2Ol1一O1—12]. 且,还应该不断扩展公开的程度,只有这样才能规范 [2】叶秋华,李温.论1984年英国《与刑事证据法》的立法 选择性执法。再例如,理由说明原则可以为行政 背景及其法律价值Ⅱ】.河南省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 (6):68. ’ 机关理陛决定以及为执法者与相对人有效交流沟通 f31孙萍.美国执法规范与监督制约探讨U1.研究,2010, 提供桥梁。因此,这些行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是规 (12):7O. 范选择性执法的重要措施。旧选择性执法具有正 [4】马建文,孙萍,管理、执法训练对我队伍培训 当性,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 的启示叫.法治论坛,2011,(1). (四)杜绝参与非警务活动,回归职责 【5】施俊镇.试析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路卟研究,2010, 本位,为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 (12):55-56. 参与非警务活动,既耽误或影响了法内职 [6】徐文星.选择性执法之规范Ⅱ】.法律科学,2008,(3):35.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tandardizati0n 0f Police Enforcement at Home and Abroad Liao Rong-xing (Jiangxi Police Academy,Nanehang,Jiangxi,330100) Abstract:The standardization of police enforcement refers to the basic system which is formed by the police's handling diferent cases and enforcing duties.It serves as the principle which the police should stand by,the embodiment of law—based administration and law-abiding police in police work and also the important part in building a regular modern police mechanism and police troop.The key to further impmv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tandardization of police enforcement lie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tandardization of police enforcement in administrative execution and criminal judieiary,the intensiifcation of supervision of law enforcement,the harsh punishment of authority abusing and bending the law for personal gains,the enhancement of intemal control in strict discipline,the setting up of correct concept of law enforcement,the construction of a sound law enforcement surrounding and the standardization of selective law enforcement. Keywords:police enforcement;construction of the standardization;comparative study (责任编辑:左小绚)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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