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清洗合同书
甲 方:新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合肥皖美家政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清洗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地点:合肥市交警支队办公楼正面外墙
第二条:工程范围:外墙清洗,包括主楼墙面正面和玻璃外侧及门口上方的玻璃顶棚。侧面楼的正面。 第三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施工日期为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因甲方原因或施工条件,气候等自然条件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施工延误,日期顺延。
第四条:计算方式
双方约定全面清洗价格为伍仟捌佰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施工,达到所清洗建筑表面目视无明显污渍,灰垢,水印。(备注;由于以前清洗和自然积累造成侵入墙体,装饰物材内的污渍采用原料清洗后不能彻底去除的属于正常范围)
第六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若甲方接到通知后2日内不验收,或拒不提出整改意见,则视为合格交工,验收合格甲方需签字确认,,若验收不合格需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并达到质量验收标准为止。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在 日内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付款方式为 。 银行账号:
第: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无偿提供乙方的材料,工具药水等临时置放场地,免费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二) 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安排专人到每个房间检查窗户等是否有破损,未关严等情况。因此渗水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三) 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 (四) 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 (五) 乙方自带清洁工作所用设备和物料。
(六) 甲方应在清洁完成之后清点财物有无丢失,损坏。因乙方施工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物品,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九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1. 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额 10%的违约金。
2.逾期不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0.5%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水灾、飓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 在施工过程中,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员工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 方:合肥市交警支队(盖章) 乙 方:合肥皖美家政服务咨询 代表人: (签字) 有限公司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电话: 电 话 : 日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