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汉语中存在“‘名’修饰‘形’结构”》
10100940122 毛心怡
本文在论证过程中存在一些不严密的地方,但也有创新、独到的地方。不足之处如下:
1、作者在本文中的例子多以颜色为主,最后的举例部分也都是与颜色相关的词。从性质上看,这些词的本质都是相同的,都是用来描述一种颜色,修饰或限定某一种色彩,因此,这样的枚举所得到的数量是带有片面性的,不能以局部代整体。
2、文中“1.2 关于前加成分说”中,通过反驳朱德熙先生的“前加成分说”,论证“冰凉”、“笔直”与“喷香”、“通红”的结构不同,以此来证明汉语中确实存在名修饰形的现象。但在阐述原因是,其(3)中“另一类为颜色词,有时为‘形’有时为‘名’”,此句不严谨。“有时„„有时„„”即表示一种不确定性,在论文中是不适宜出现的,必须对两种情况做出精确的定义和判断,以方便读者进行考证。另外,“从我们搜集到的有关此类结构的1个例句来看,其中176个是做定语的——在‘名’与‘形’之间比较,做定语时形容词性结构的常态,由此我们断定此类结构是形容词性的。”此句也是不严谨的。不能因为“常态”就下定论,不符合论文的科学性。
3、在2.2 (2)表味觉的部分,我认为其举例也存在一些细微的偏差。“**香”中的“香”指的是应当是一种气味,是由人的嗅觉感受到的一种味道,并不绝对指这种气味是“香”或者“臭”的。何况,嗅觉的感受是因人而异的,不能将“稻花香”、“苞米香”中的“香”理解为形容词的香。我认为理解为名词的“香”——即表示一种气味更准确一些。因此,这一类别并不属于名词修饰形容词。
4、在本文所举的例子中,颜色词偏多。现代汉语在表达颜色时确实会用名词来限定、修饰一种颜色,那是因为丰富多彩的颜色如果要加以区分,且能达到交流确切的目的,必须借助某一样具体的事物来依托,其目的只是为了区分相近的颜色。这一类词中的颜色部分,应当表现的是一种状态,即一种颜色形状的表现,其形容的含义已经淡化。比如,我们在说“胭脂红”和“她的脸红了”的时候,两个“红”所表示的含义是存在细微差别的。前一个“红”指的是红色,用来描述的是一种静止不变的状态——即一种凝固的颜色;后一个“红”则描述了一种变化的状态,是用来形容“她”的脸色的。因此,我们把后一个“红”理解为形容词,但前一个“红”的形容词词性显然没有后一个强烈,反而更偏重于名词。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将两者一概而论,而应当更进一步讨论分析。
5、另外,颜色词比如“胭脂红”、“橄榄绿”都带有一种比喻的成分,即“像胭脂一样红”、“像橄榄一样绿”,是一种比喻的缩略形式,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为名词修饰形容词,这是一种可以展开的结构。将结构展开后,语义往往更为完整。另外,又如“天大”一次,像天一样大是不可能的,这里明显带有一种夸张的成分,是一种修辞手法的表现。“国防绿”一次中,“国防”并不能让人从字面上联想到绿,但由于我国的军装、军车等军用品颜色均为绿色,“国防”也就让人联想到绿色,这是一种借代的修辞手法。这也符合了汉语精简、字、词都具义的特点。
6、作者在提到“金”、“银”等词时,对其是否是区别词加以了注解。但区别词尚有待争议,作者在未定论的内容上对新内容进行定义和阐释,所下的定义是难以服众的。另外,作者文中的许多观点都和论断都引自自己的著作,这就缺乏了可信度,使本文说服力下降。
7、在2.3(1)表具体事务的名称时,作者所举得例子都引自一些文学作品,甚至是明清章回小说,小说和戏曲中的许多词都是一些戏化的台词,不能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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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局来看,本文也存在一些优点,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其优点如下:
1、作者讨论“名”修饰“形”这一问题,善于在现代汉语中发现特例,即与语法规范相左的、不符合的部分,是独具创新意识的。汉语是灵活多样的,并且在使用中仍不断更新变化,作者的研究有助于发觉现代汉语更深层次的规律,同时探究语法系统中还不完善的部分,是现代汉语语法系统能更加严密、完整。
2、本文在结构上的安排比较得当,通过对“主谓结构说”和“前加成分说”的质疑反驳来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并使用例子证明,在思路上是符合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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