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质期内有问题怎么办
《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第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那么,各类质量缺陷的最低保修期是多少?
虽然相关法律规定了房屋有保修期,但是并不是房屋所有部位保修期都一样。《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两年;装修工程为两年。
此外,《办法》对因质量缺陷造成的居民损失赔偿问题也做了规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第十五条规定,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房屋部位没有超过保修期,如果业主使用不当或者擅自改动
房屋结构以及不当装修等造成的房屋质量问题,或出现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房地产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业主擅自拆墙或者更改线路、打孔等造成的房屋质量问题,业主自己承担责任。因此,建议业主在装修房屋时最好不要改动房屋结构,尤其是墙体。此外,一旦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业主一定要在保修期内通知房地产开发商,超过期限不通知,房屋就被认定为没有质量问题,当发生质量问题时维修费用只能由业主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