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
甲方: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月签署了《POS收单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下称“主协议”)。现为了规范发展,加强控制业务风险,提升对商户服务质量,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
一、规范业务
1.乙方开展业务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各协议; 2.乙方应坚持自主经营,不得向自有分公司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分包、转包任何业务; 3.乙方切实履行对所发展商户实地现访工作,确保商户主体及业务真实合法,监督商户按照收单协议合法规范地使用收单服务并履行义务。
4.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汇付天下及相关品牌标示,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品牌及宣传管理规定合理使用。乙方亦应当遵守中国银联和各金融机构的规章、办法,未经正式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银联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标示。乙方应规范推广和宣传,杜绝虚假或采用可能误导公众的宣传方式。
二、风控与服务
1.乙方应配备专人负责业务风险管理工作,配合甲方按时完成对签购单调阅、商户巡防和商户违约处理工作;
2.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对商户收单业务的使用配合和风险防范的培训工作,做好机具日常维护服务等工作。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切实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或其他与甲方所签订的任何协议,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甲方商户造成的任何损失。
2.甲方有权通过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等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约定
1.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印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的有效期间同主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一致。
2.本补充协议条款如果与主协议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条款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提及内容,按主协议有关内容执行。
3.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2年8月 日 日期:2012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