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来源:华佗小知识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下列作业属特种作业:电工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包括起重工、信号工)、爆破作业(包括炸药管理、运输)、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第二条 分公司、项目部在安排施工计划时,要将使用特殊工种计划报施工管理部。

第三条 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使用特殊工种,入场时,要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

第四条 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必须合格有效,有规定的还要穿戴规定的防护工作服和安全帽。

第五条 外地特殊作业证件必须办理入籍手续,方可使用。 第六条 分公司、项目部聘用的特种作业人员,要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并按系统管理上报特殊作业证件复印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