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卫生制度
十项卫生制度之八
洗 刷 消 毒 间 卫 生 制 度
一、严禁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
二、食(饮)具进行消毒、清洗应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三、物理消毒法: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120℃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水温控制在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化学消毒法:餐饮具浸泡在有效氯浓度达到250mg/L(250ppm)的消毒液中5分钟以上。
四、餐饮具经物理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涩、干的要求,经化学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无异味的要求。
五、消毒后的餐饮具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应及时将消毒后的餐饮具放入张贴有“已消毒”标志的专用保洁柜内。
责任人: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