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桥中心小学安全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校长和各分管副校长对本校教育教学安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安全 “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教师对分管范围内教育教学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教育教学安全委员会,由校长担任小组组长。
四、必须落实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
五、必须落实教育教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教育局安全部门报告安全情况,并向社会提出监督。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