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种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圣圆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巨合滩村吕海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鲤鱼种 草鱼种  合计     斤 斤  数量 6529 400  单价 7.5 9  合计 467.5 3600  52567.5 即:人民币:伍万贰仟伍佰陆拾柒元伍角 2.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方预付鱼种款2万元,收到鱼种后将剩余款全部付清。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15日。
3.2交货地点: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巨合滩村 4.质量标准
乙方所提供鱼种要规格齐整,色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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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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