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岗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 的:规范员工离职类型。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管理流程:员工由于种种原因而离职者,执行下列规定。 第二条 辞职
(一)员工劳动合同履行期内提出辞职,人力资源部与其进行面谈,全面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如因个人原因离职且确定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三日)提出辞职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申请提出至离开公司期间,应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三条 辞退: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员工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与辞退员工进行面谈,明确清晰告知被辞退原因,解答其与被辞退相关事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一)自身能力不足,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且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二)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等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秩序的。 (三)工作中酗酒,造成恶劣影响者。 (四)违反职业操守,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道德败坏的。
(六)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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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三)擅离职守,徇私舞弊,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泄露公司的商业技术秘密者。 (五)侵吞公司财物者。
(六)利用公司名誉或无形资产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七)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八)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指导,谩骂、顶撞公司领导者。
(九)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暴力威胁、殴打(或相互殴打)、妨害团体秩序者。
(十)遭到客户投诉,对公司造成极坏名誉影响、可能引起公司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责任等问题的。
第五条 擅自离职: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未经公司批准,强行解除与公司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一)无故缺勤(即旷工)或者未经批准离岗3天以上者视为擅自离职。擅自离职人员,公司将扣发其在公司所有财产。
(二)擅自离职者人力资源部需下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要本人签收回传(双方各留一份),如不接收者人力资源部应以邮寄方式寄往员工入职表上填写的地址(以备劳动纠纷所用)。
第六条 终止劳动合同
(一)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向员工发放《终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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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通知书》告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人力资源部与其进行面谈,告知员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原因,解答与其不再续签相关事宜。
(二)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提出辞职申请。具体流程按照辞职办理。
第七条 离职手续办理
(一)辞职、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均需办理相关手续。
各项交接工作,包括工作移交、公司用品、公司文件、公司财务等详细内容填写在《离职交接表》上。员工必须先地完成工作移交,如工作移交不能按时完成,公司有权推迟该员工的离职日期。然后清理并归还属于公司的财物,公司也应归还属于该员工的个人财物,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所有的债权、债务问题应及时处理完毕,将《离职交接表》交接收人签字,经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方可离开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各种离职手续收集齐全后,及时将离职人员从QQ群、企业微信群中删除,并在公司《员工信息表》中登记备案。
(二)工作交接说明
离职交接清晰后,达到工资或提成发放条件的,在公司付薪日统一发放。 (三)离职人员未办完工作交接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工资不予发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离职人员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
(五)员工离职后,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贪污或业务上的不法事宜,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 表格
《辞职信》、《离职交接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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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附则
(一)本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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