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晶山纸业有限公司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
除尘脱硫系统
供货合同书
1/8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除尘
脱硫系统供货合同书
买方:瑞金市晶山纸业有限公司卖方:江苏唐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布袋除尘器、钙钠双碱法脱硫系统成套设备(包含的控制系统、部件采购及机电等配套设备,不含土建)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事宜,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等:详见江苏唐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做的《瑞金市晶山纸业有限公司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除尘脱硫系统技术方案》(为合同附件,以下简称方案)以及《系统设备清单》;方案系乙方为甲方锅炉附机整条生产线的技术指导及标准,清单作为乙方供货内容、供货范围及质量标准的依据。价格以本合同标注的价格为准。
二、处理后排放验收标准
原始参数一览表项目名称型号数量及炉型正常烟气量(工况)烟气原始参数烟气中二氧化硫初始含量型号增压风机参数数量风机全压单台风量1台/炉Pa86000m/h3
备注循环流化床:1台86000m3/h150℃锅炉出口烟气排放温度<6000mg/Nm3
2/8单台电机脱硫工艺脱硫工艺脱硫剂副产物配置方式形式脱硫塔材质SO2排放要求形式除尘器通道/仓室数有效过滤面积kw简易钠—钙双碱法生石灰、烧碱无1炉1塔方形复合板SO2排放浓度≤200mg/Nm3脉冲低压长袋布袋除尘器单通道四室16m2粉尘排放浓度≤30mg/Nm3
1、除尘效率≥99.9%,粉尘浓度排放≤30mg/Nm32、脱硫效率≥99.67%,SO2排放浓度≤200mg/Nm33、排放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4、脱硫后烟气增湿率小于5%。5、出口烟气温度大于500三、货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布袋除尘器、钠碱法脱硫系统系统成套设备总价(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为人民币拾元整(¥.佰
拾
万
仟
佰
元),其中: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款元,开全额
专用(17%);运输及安装(含安装材料、吊装、现场卸车费用)调试、设计及技术服务、管理等费用
元,开全额专用(11%)。
元定金,乙方开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计
始生产和订购锅炉烟气除尘脱硫系统设备。第一批设备及机具人员进厂施工后
3/8付合同总价的20%,施工进度达到50%时再付合同总额的20%,安装完毕及调试设备运行经环保监测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总额的30%,余2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满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套设备中的关键部位配套设备的采购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合作供货厂家(但具体设备及厂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该货款由乙方委托甲方直接付给合作的配套供货商(并由乙方要求其合作供货厂家向甲方开具17%的专用,该部分货款直接在乙方的总货款中扣除。如乙方指定的合作供货厂家供应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乙方自愿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四、交货日期、地点
1、乙方应在2017年5月5日前开始交付第一批设备及机具人员进厂安装施工;2017年7月5日前应完成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2、乙方应于2017年3月25日前提供各种设备蓝图8套及基础图给甲方。3、交货地点:瑞金市晶山纸业有限公司厂内。五、设备包装及运输
1、乙方交付的所有设备应采用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防变形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本工程项目现场。
2、设备包装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一律不回收。3、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散装、裸装、捆扎的各件均系标签,标签上注明合同号、装箱单序号、设备名称、图号、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序号、零件号。标签要求用铁皮制作,钢印或油漆书写。
4/84、若发生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或标记不清所造成的设备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和错发到站等情况,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补充或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按照本合同供货范围向甲方提供必须的技术资料,交付设备时应一式三份随机向甲方转交设备交货清单,设备装箱清单,并附有一份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资料。
六、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给的成套设备质保期为安装完毕后十八个月或设备运行移交后一年先到为准。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且各种技术性能和指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3、乙方提供的主要配套设备,要有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4、质保期内如是设备存在自身质量问题,乙方应在48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5、在正常运行情况下,除尘、脱硫等一体塔质保期为十年,阳极板质保期为五年,阴极板质保期为五年;
除尘、脱硫整套设备壳体质保期为十年,布袋及袋笼质保期为叁年,脉冲阀质保期为100万次折算时间为叁年。
在质量保用期内以上标注的设备出现质量或其它问题需更换,由乙方无偿提供设备更换,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技术服务
1、设备系统在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乙方应派有经验、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设备的安装,负责设备系统的冷态
5/8调试,指导热态调试并负责解决设计、设备的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乙方仍然有义务对设备提供技术支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八、设备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和招标要求提供设备。
2、乙方设备安装冷态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三个月内组织环保验收,如甲方不能在三个月内组织环保验收,那么乙方就视同甲方已验收合格本套系统,甲方应在三个月后的一周内支付乙方设备验收款。并开始计算设备质保期。
九、保修期限及维修费用:
1、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保修期限为12个月(本协议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的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包修、包返工的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应在36小时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若乙方未及时派人维修,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维修,费用甲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
2、保修期过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36小时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费用双方友好协商。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安装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00元给甲方。如延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000元给甲方并退还已付全部货款;如甲方因土建等原因在乙方完全完成货物生产达到清货状态或送至用户工程地时不能按时安装时,甲方需将除质量保证金外的所有设备款付给乙方,乙方将设备整齐打包仓储达到随时发货状态,待甲方通知随时清货并免收仓储费。送至用户工程地的设备有用户自行保管,同时乙方的工期按耽误的天数顺延。
6/82、质量保证:因乙方总体设计、设备设计、制作缺陷、设备安装缺陷、安装精度达不到要求,或除尘、脱硫等指标达不到相关标准及环保部门或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无故更换设备材质等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由乙方负责免费整改至合格,时间为15天内,如还达不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标准对乙方进行追偿,并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标的总额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3、如因乙方的设计或设备缺陷,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货款总额赔偿的二倍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
4、本合同第六项第五条保证使用年限的相关设备,在保证期出现更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必须到厂修复、更换,5天内更换完毕;超过前述时间乙方同意赔偿甲方每天停产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保修服务,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本套设备的整作及配套供应商都应具备相应的国家要求的资质和产品质量要求(包括制作工艺、材质、使用年限等),如甲方发现其中有贴牌生产或不合格供应商供应的设备,假一罚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7、除上述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外,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主张本合同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双方之间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进行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诉讼管辖。
十二、双方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虽然乙方工作范围不含土建部分,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土建设计部分的技术资料。
7/82、本合同价格不因提货时物价的提高或下降而改变本合同的价格,方案和合同以及清单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严格按照现行施工安全规定施工,对施工中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事故及各种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4、乙方的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文明施工;并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施工。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甲方支付定金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各份同具法律效力。甲方:瑞金市晶山纸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开户行:户名:账号:地址:日期:
乙方:江苏唐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飞授权代表:
开户行:江苏银行宜兴支行户名:江苏唐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账号:29210188000117769地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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