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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外伤患者受伤证明材料

来源:华佗小知识
龙潭区新农合外伤患者受伤证明材料

受龙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参合患者受伤过程进行调查,经对现场人员、患者家属及相关知情人员询问,调查情况如下:

患者姓名: ,身份证号: 居住地: 乡、镇(街道) 村 社

证明人(现场人员、家属、相关人员签字)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受伤过程描述:

调查单位(盖章):

调查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调查单位、调查人、证明人对上述情况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 就医机构对外伤患者核实情况

受龙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收治外伤患者情况进行核实。 1、收到外伤调查材料是否与就诊患者身份相符( ),患者病历号: 。 2、调查材料显示该患者是否属于新农合补偿要求( )。

3、经对接诊医生询问患者受伤过程是否与调查材料相符( )。 4、经与患者病历核对,患者受伤过程是否与调查材料相符( )。 5、是否同意给予新农合补偿( )。

医疗机构新农合办公室(盖章):

核实人(签字):

核实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核实单位、核实人对核实情况真实性负责。

此证明为获得外伤补偿必备材料,必须归入外伤患者补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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