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书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鹤山管理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令第 350 号)和《江
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江公积金管委会 [2004]02 号)的文
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单位及工会
从
年
讨论通过并决定。
月开始,对(人数)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
例进行调整,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由
% 调整为 %,月
缴存总金额为
元。
单位(盖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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