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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来源:华佗小知识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与监察,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要求,市质监局决定对深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地级市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年审。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电梯、场(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

二、培训考核组织工作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具体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考试中心组织统一考核,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发证。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大纲为主,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四、培训考核收费

电梯司机610元/人(培训费、资料费、学习用品、午餐费),考核费另计。 叉车司机1500元/人(培训费、资料费、学习用品、午餐费),考核费另计。

起重机司机2100元/人(培训费、资料费、学习用品、午餐费),考核费另计。

五、培训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考核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531栋(计量质检大厦)四楼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关于开展电梯安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要求及评价》的有关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参加的单位,应至少有2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常年举办电梯安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年龄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培训考核组织工作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具体实施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深圳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考试中心组织统一考核、发证。 三、培训内容 (一)理论部分

1、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2、安全生产技术

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4、事故管理 (二)实际操作 1、进场前安全交底 2、现场安全检查 3、事故处置

四、培训考核收费

580元/人(培训费、资料费、学习用品费、午餐费、考核费、证书费等)。 五、培训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考核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531栋(计量质检大厦)4楼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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