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欧盟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补偿研究项目专刊・机制研究 关于农业生态补偿的思考 申进忠 (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 摘要:为推动农业生态补偿在我国的实施,从的角度分析了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背景、农业生态补偿的 取向,提出应当从解决我国农业和农村突出问题以及我国农业支持的转型2个层面来深刻理解实施农业生态补偿 的价值,农业生态补偿应定位于对农业的生态补偿,以激励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为目标,并对具体实施生态补偿中 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生态补偿;农业;经济激励; 文章编号:1005-4944(201 1)04—0001—05 Probe into the Policy on Agro-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HEN Jin-zhong (School ofLaw,Nankai University,Tianjin,300071) Abstract:For the purpose of implementing agro-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China,the background and the orientation of policy on agro-ecological compensation was analyzed in this essay.The value of implementing agro-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hould be read under the situation of dealing with the problem of agriculture&countryside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supporting policy for agriculture.We should focus the agro-ecological compensation on the agriculture itself and make effort to encourage the transition of production modes in agriculture.Some suggestions in the progress of implementing the agro—ecological compensation were also given in he paper.t Key words:eco—compensation;agriculture;economic incentive;policy 农业生态补偿作为一种采取的经济激励手 段,离不开的指导,并需要通过完整的建构 和一系列的举措来保证其实施。然而,我国目前 背景看,这其中至少我们应当注意2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实施农业生态补偿是出于解决我国农业突出问 题的需要;二是实施农业生态补偿意味着我国传统农 业向生态化的转型。 首先,实施农业生态补偿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当 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期看来, 我国农业发展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农业的发展受到越 来越强的环境资源约束。我国地少人多,解决13亿人 口的粮食问题始终是农业面临的首要任务,因此我国 长期将稳产和增产作为农业发展的优先战略。这种战 有关农业生态补偿的仅仅停留在概念阶段,如何 通过完善相关保证和促进农业生态补偿的有效 实施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有鉴于此,本文对实施农 业生态补偿所涉及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探讨。 1 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背景 为什么要实施农业生态补偿?这看似是一个老生 常谈的问题。然而,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是,尽管我国 学界早在2O世纪9O年代初就已经开始从农业环境 污染和生态破坏补偿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补偿的角度 来探讨农业生态补偿问题[1-2],但它真正受到关注却是 近几年的事情,其背后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从 略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其负面影响也日渐显现。 由于过分强调产出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补偿,出现土 壤板结、土地生产力下降、水资源短缺等问题,这种现 象已经影响到土地的产出量。而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 Agro-Environment&Development 1 中国一欧盟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补偿研究项目专刊・机制研究 市化的发展,对土地存在巨大的需求,农业用地不仅 不能大幅扩展,相反会面临不断缩减的压力。与此同 时,工业化还进一步加剧了环境污染,并增加了对水 资源等农业自然资源的需求和争夺。在这样的背景之 下,依靠大量消耗资源和环境的农业发展模式将难以 为继;二是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越发突出。随着 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业的要求也从传统意义上 的吃饱向吃好转变,所谓吃好,即确保农产品的安全; 注重农产品的营养。然而,与此要求相反,农产品所存 在的安全和营养问题却日渐严峻。尽管我国为了提高 农产品的安全与营养采取了诸多措施,但是这些措施 由于缺少生态环境治理环节而仅仅成为事后的补救, 收效并不明显,几乎成为顽症而难以治愈。毫无疑问, 农业生态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是确保农产品安全和质 量,对农产品实施源头控制的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 上讲,农业发展过程中实施农业生态补偿,引导和鼓 励人们关注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的可 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控制提供了 重要的基础和前提。 其次,实施农业生态补偿有利于增加农业和农民 收人,促进农村稳定和社会发展。尽管我国一直强调 农业的基础地位,但是从产业的角度看,自建国以来, 我国长期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农业哺育工业发 展成为我国经济成长的重要助推力。对于农业,国家 更多的是索取,并形成了长期存在的工农业产品价格 的剪刀差,使得农业无法成为农民提高收入的渠道。 在改革开放之后,工业和农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非但没 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作 用下,资本和优质劳动力从农业领域单向流出_3J,制约 了农业的发展,从事农业生产成了无利可图甚至赔本 的买卖,大量农民离开土地和农村转入其他产业。而 不得已留下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多为老弱劳动力,不仅 不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同时也产生了其他社会问 题,即大量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寻求发展,在带给 城市新鲜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城市问题。与此 同时,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出现空洞化现象,农民和 农村进而成为贫困落后的代名词。我们认为,解决这 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幅提高农业和农民收入,使 2 农 稿螨篝发露 i{稼铤《鞘 农民在农村能够安居乐业。而农业生态补偿的核心在 于认识到农业的生态环境价值,并主张生产者除了从 传统的农产品获益之外,还应从对农业所产生的环境 效益方面获得补偿,这无疑为农民通过发展生态环保 型农业增加收入提供了动力和更大的可能。 第三,实施农业生态补偿有利于修正我国长期以 来对农业重产出、轻环境保护的缺陷,促进农业 从支持传统农业向支持生态环保型农业的转变。 随着农业和农村问题的日渐突出,国家加大了对农业 和农村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国对农业的补贴主要包 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 贴等,缺乏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导向,而且其 中的农资综合补贴本身即是考虑到化肥、农药等农业 生产资料的涨价因素,为降低农民生产成本而设置的 一种补贴形式,它在一定程度上会激励农民增加农业 生产资料的投入,加之我国这方面缺乏必要的控制手 段,造成了实践中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不仅浪费资 源,也直接威胁到农业生态环境健康。从这个意义上 讲,通过引入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农业支持 中保护生态环境的导向,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支 持向生态化转型。如今,将农业生态补偿作为农 业补贴的一种重要形式而纳入农业补贴体系,加大对 农业的生态补偿力度已成为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做 法,也是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国家农业支持政 策发展的重要趋势。WTO((关于农业补贴措施的协定》 对于各国采取的农业补贴分别做出了规定,影响和规 范了各国农业支持的走势。按照WTO规则,各国 应逐渐削减对农产品的直接补贴,但对出于环境保护 目的而进行的补贴则属于豁免范围,即通常所称的 “绿箱补贴”。对农业的生态补偿无疑属于这种所谓的 绿箱之一。因此,通过引入生态补偿机制,可以调 整农业支持的作用点,为促进农业发展和生态保 护的协调,最终实现农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2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取向 农业生态补偿的目的在于维护农业生态环境健 康,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如何发挥的引 导和作用,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也即如何确定 的作用方向和作用范围就成了决定农业生态补 中国一欧盟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补偿研究项目专刊・机制研究 偿实施的重要问题。目前学界对农业生态补偿的 取向存在不同的认识。对此,需要从农业生态补偿的 概念开始分析。从一般语义上讲,农业生态补偿可以 有2种解读:一是关于农业生态的补偿;二是关于农 业的生态补偿。前者将农业生态补偿界定为对农业生 态环境的补偿,后者则将农业生态补偿视为对农业的 一品生产功能嘲。欧盟将农业的多功能性归纳为食品生 产功能、环境功能和乡村发展功能三大类。其中农业 的环境功能或者生态功能包括田园风光、生物多样 性、文化以及自然价值等[61。我国在2007年《中 央、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农业不仅 具有食品保障功能,而且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 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然而,长期以来 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农业的商品生产功能,而对于其生 态功能则是无偿享用。农业的生态补偿实际上就是对 农业生态功能的补偿,国外称为生态服务付费(Pav— 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PES)或生态效益付费 (Payment for Ecological Benefit,PEB)。如果将农业生 种生态补偿。实际上,我国学者也是从这2种思路 出发对农业生态补偿进行界定的。应当说这2种界定 方法都有其合理性。这是因为相对于其他部门,农业 最根本的特点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过程交织 在一起[4],农业的经济再生产过程需要依赖自然的再 生产过程来完成,即农业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依 赖性尤其突出。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对农业生态 环境的补偿,还是对农业的生态补偿都是认识到了农 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但是,二者体现在层面则 具有不同的含义和作用点。如果将农业生态补偿视为 态补偿解读为对农业生态功能的补偿,不仅从理论上 更加清晰,而且也能为生态补偿具度的构建提供 指导,即在补偿标准上应以农业所产生的生态服务价 对农业生态环境的补偿,其的作用点重在保护农 业的生态环境。所谓农业的生态环境是指农业生物赖 值为依据。诚然,按照生态服务价值计算实践中会存 在一定困难,按照受偿主体的特定农业行为的机会成 本计算补偿更为简便。但是依据机会成本计算出的生 态补偿标准一般明显低于通过生态价值评估法得到 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 总体,包括土壤、水体、大气、生物等①。按照这样的逻 辑,凡是有利于保护和维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或者 为保护和维护农业生态环境作出牺牲的行为人都应 当列入补偿的范围,这个范围实际上已经超出农业本 的数值,因此,为平衡起见,在实际确定补偿标准时, 应在参考生态价值评估数值的前提下,根据当地自然 和社会人文经济条件适当提高依机会成本法计算出 的数值[71。 身,例如为了保护农业的生态环境,需要在特定区域 和特定情况下有一定污染的工业企业的发展,因 第二,对农业进行生态补偿体现了农业生态系统 的特点,便于明确生态补偿的具体范围。在是否对农 业进行生态补偿的问题上,有人提出质疑,即农田的 开垦实际上是破坏生态,何来生态补偿?嗍这样的认识 有失偏颇,实际上农业作为一种经过人工改造的生态 此而付出牺牲的工业企业理应得到相应补偿。再者, 由于农业生态环境的范围界定过于宽泛,导致在补偿 的制定和实施上存在困难。而如果将农业生态补 偿解读为对农业的生态补偿,其的作用点则重在 发挥农业的生态功能,促进农业本身的发展,作 用范围也以农业本身为主。相比之下,本文在生态补 偿的取向上更倾向于后者。主要理由如下: 系统有其自身的特点。从绝对意义上讲,农业生产过 程必然会引起自然生态系统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具有 两面性,农业活动既可能对自然生态系统损害与破 坏,也可能有利于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改善,关 第一,对农业的生态补偿以农业的多功能性为基 础,更能体现农业所具有的生态价值。农业的多功能 性主要是指农业除了具有生产食物及纤维这一传统 键在于我们实施农业活动是否适宜。正如学者指出 的,非适宜的农业发展活动固然可能对自然生态系统 形成某种性质及程度的损害或破坏,而因地、因时制 功能之外,还具有环境、景观、就业、文化传承等非商 ①《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甘肃省农业生态保护条例》对农业生态环境都作出了这样的界定。 Agro—Environment&Development 3 中国一欧盟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补偿研究项目专刊・机制研究 宜的农业发展活动则能够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有效 的保护和良化作用 。按照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发 现,对农业的生态补偿实际上并非不加区分,笼统要 求对所有农业活动给予补偿,它主要指的是对适宜农 业发展活动而产生的生态效益的补偿,其重点强 调的是农业生产方式的生态化转变。 第三,农业的生态补偿强调将农业作为一种特定 的生态系统来看待,有利于协调农业生态补偿与我国 其他类型生态补偿之间的关系,从而将农业生态补偿 作为我国生态补偿体系的组成部分。学理上一般把生 态补偿分为4类:~是流域生态补偿;二是水源涵养 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防风固沙、土壤保持区以及调 蓄防洪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补偿;三是生态系统服 务补偿,包括对森林、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海 洋和农业生态系统的补偿;四是资源开发的补偿,包 括土地复垦、植被修复等㈣。而将农业生态补偿确定为 对农业生态系统的补偿从的角度看,更有利于界 定农业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补偿、重要功能区生态补 偿以及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补偿之间的边界。 相反,如果从农业生态环境的角度看,其他类型的生 态补偿也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特定区域农业生态环 境的保护和改善,这种从广义的生态环境补偿角度出 发的理解方式,非常容易造成农业生态补偿与其他类 型生态补偿的交叉与重叠。 3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举措 尽管我国之前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的补偿 以及对森林的生态效益补偿,但总体来看,农业 生态补偿机制还没有全面确立,采取何种举措推动农 业生态补偿机制在我国的实践是当前面临的主要任 务。归纳起来,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举措应重点 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在农业生态补偿中的定位和职 责。由于农业所具有的生态服务功能很难通过市场来 体现,因而需要通过财政和经济措施进行。 农业生态补偿本质上是所采取的积极干预措施 之一,因此在农业生态补偿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 重要作用。对于农业生态补偿的制度构建与实施而 言,不仅是首要的补偿主体,同时也是最为适宜 4 文 _簿; 嚣璐 }照 ~{骛{ 的实施主体 】。这是因为,作为农业生态补偿客体的生 态服务价值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而作为生态补偿的 主要关系方无论是农业生态服务的受益方,还是受损 方都人数众多,且生态的受益与受损不易量化,很难 通过双方之间的直接交易来实现,需要代表受益 人对农业公共物品提供补偿,并通过相关与制度 设计,推动农业生态补偿的实施。首先,作为补偿主 体,承担了农业生态补偿的主要责任,要求 制定适当的财政,保证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并 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在具体补偿方式上可以 采用财政转移支付、专项基金、优惠、对综合利用 和优化环境予以奖励等等方式。其中最主要的形式除 了财政转移支付之外,即是由设立农业生态补偿 的专项基金。而在基金的设立和运营方式E除了采取 由全额拨付的基金形式外,还应当积极探讨 和社会公众共同设立基金的模式,以便发挥补偿 的杠杆作用,扩大农业生态补偿基金的来源,具体可 以采取种子基金以及与社会公众共建基金等多 种模式;其次,作为实施主体,需要制定具体的实 施方案,并制定适当的补偿标准和补偿程序将对农业 的生态补偿落到实处。 第二,以项目为依托,开展农业生态补偿示范_L 程建设,推动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运行。采取项 目形式,通过与农民签订协议,将农业生态补偿的范 围加以具体化,并通过规定生态补偿的具体要求和权 利义务,可以有效保证生态补偿机制的运行。同时,通 过对示范项目的评估,可以及时总结经验并发现不 足,作出适当调整,从而为全面实施农业生态补偿提 供典型经验。项目示范工程从项目的类型看包括2 种,一种是专项补偿,另一种是综合项目补偿。前者主 要包括对化肥、农药的减施和不施项目的补偿、对农 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如对畜禽粪便的堆肥利用、对秸 秆综合利用的补偿以及对节水农业的补偿等;后者主 要指的是有机农业示范项目,通过建立有机农业示范 基地、实施有机农产品认证等,为农业生态化改进提 供具体的操作指南,指导农业整体上向生态环保转型。 第三,推动农业生态补偿的制度化发展。从 外 农业生态补偿的经验看,欧盟、美国、日本等都十分重 中国一欧盟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补偿研究项目专刊・机制研究 视通过制定相关和法律推动农业生态补偿的制 度化发展。以日本为例,1994年日本农林水产省设立 了环境保全型农业推进本部,并制定了《环境保全型 农业推进基本方案》。1999年,日本制定了《食品、农 业、农村基本法》。为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发挥农业 自然循环机能,日本1999年还颁布了《家禽排泄物 法》、《肥料管理法(修订)》、《持续农业法》,从而形成 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相比之下,我国有关农业 生态补偿的和法律尚未建立起来。目前,我 国有关农业生态补偿的主要体现在的 有关决定以及地方农业环境保护立法之中。2008年 10月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 大问题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 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自 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在地方立法中, 2006年9月通过的《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五条规定“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对畜禽 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 弃物的回收利用、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 等,逐步实行农业生态补偿。”可见,无论是决定, 还是地方立法对有关农业生态补偿问题都只是停留 在宣示性或概念性规定上,对于如何构建生态补偿机 制没有规定。因此,需要适时制定有关农业生态补偿 机制的和立法。从可行性的角度看,目前急需制 定农业生态补偿的实施战略和方案,并在条件成熟的 情况下对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作出全面规定,以推动我 国农业生态补偿的制度化发展。 第四,加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科学研究。与其 他类型的生态补偿比较,我国在农业生态补偿的科研 方面相对薄弱。从推进我国农业生态补偿实施的现实 需要出发,应进一步强化对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研 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农业生态补偿的 基础理论研究,明确农业生态补偿的性质、功能与特 点,为制定农业生态补偿提供理论基础;二是对 农业生态补偿实施机制的研究,包括农业生态补偿标 准的科学设定、补偿与市场补偿的协调、生态补 偿资金的来源与筹措;生态补偿的实施方法与程序、 生态补偿后的监督与责任承担方式等;三是对农业生 态补偿的基础科学研究,如健全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监 测体系,完善农业生态补偿的评估方法和评估 等;四是对欧盟、美国、Et本等发达国家农业生态补偿 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与借鉴。 第五,注意农业生态补偿与其他农业和 环境的协同与整合。实施农业生态补偿需要建立 与其他相关的协同机制,以便更好地实现目 标。例如,应妥善处理农业生态补偿与维护粮食安全 之间的关系以及农业生态补偿和农业环境保护 之间的互动关系等。 参考文献: 【1】蒋天中,李波.关于建立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补偿法规的探讨 [J】_农业环境保护,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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