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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室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华佗小知识


公共音乐教室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公共音乐教室的管理,进一步创造优美的教学环境,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共教室范围

学校音乐公共教室包括大队室、舞蹈室、教学教室、音乐器材保管教室。

二、公共教室管理

音乐公共教室实行管理教师、任课教师、班级责任区三级管理。

三、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管理教师的工作职责

1.分管教师负责各公共教室的钥匙借、还登记与管理。

2.分管教师负责舞蹈室、大队室值班学生的交接、管理和指导工作。

3.分管教师负责登记、反馈公共教室、舞蹈室、大队室出现的安全卫生问题,及时向学校办公室通报相关维修事宜。

4.分管教师在接到任课老师关于公共教室卫生情况的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检查并记录,通报学校办公室,做好责任追究工作。

5.值班领导负责公共教室安全、卫生的巡查工作,每天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通报学校办公室,做好责任追究工作。

(二)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

1.在公共教室上课教师应由本人或指定班级干部提前向分管教师借取教室钥匙,课后锁好门,及时归还钥匙。

2.进入教室后,应先检查教室内卫生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通报给分管老师,分管老师做好记录,并做好责任追究事宜。

3.严格禁止学生携带饮料、食品等杂物进入教室,坚决禁止学生在教室内吃东西。如发现学生携带上述物品,敦促学生将所带食品扔入垃圾箱后方可进入教室。

4.教学或排练结束后,应提醒学生将各种设备摆放整齐,关好窗户,并将产生的废纸等垃圾物品带出教室,放进垃圾箱里,保持教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5.学生离开教室后,应检查教室卫生情况,如有遗留问题应立即解决。

(三)学生的工作职责

1.学生进入教室后,应先检查教室内的卫生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任课老师,由任课老师通报给分管教师。学生进入舞蹈室、大队室后,发现安全卫生等问题,应立即通报给分管教师。

2.学生严禁携带饮料、食品等杂物进入教室、舞蹈室、大队室,严禁在教室、舞蹈室、

大队室内吃东西。

3.教学、排练、练琴结束后,应将各种设备摆放整齐,关好窗户,并将自己产生的废纸等垃圾物品带出教室、舞蹈室、大队室,放进垃圾箱里。

4.学生在没有老师的情况下借用公共教室的,卫生由领钥匙的学生负责。

(四)学校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 值周领导对公共教室分管教师的工作做好检查。每周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公共教室进行检查记录。

2. 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对不服从本规定的教师和学生向学校党政办公会提交情况调查说明及建议处理方案。

盈江县第一小学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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