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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制(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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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制(电工)

甲方:恩施州中楚建筑有限公司中楚大厦工程项目部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强化中楚大厦工程现场的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定,甲乙双方就电工的工作职责及安全用电达成以下条款,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及配电设施必须按规范搭设。不按规范搭设,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用电线路及电器设施应随时检查,发现有破皮、破损或防护不严的应即时整修。

3、发现其他工种人员有用电不安全行为,如乱动电器、乱拉电线等,有权提出警告和处罚

4、负责配电房的全面管理,保持配电房的干净、整齐、安全,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配电房。

5、工地加夜班前,电工必须做好夜班用电的准备工作,安装好照明、机械设备用电的线路,如因电工工作失误,造成了加班延时失误,每次罚款200元。

6、工地现浇工程,夜班加班作业电工必须在场,施工用电故障应随喊随到,应工作失

职每次罚200元。

7、强化工作责任感,对施工现在缺少的电器安全设施,应口头或书面上报项目经理,及时配置或购买,未向项目经理申报的,发生安全事故负50%的事故责任。

8、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管理,当上级部门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前,应全面清理、检查、整改线路和设备安全隐患。如检查发现在用电出现一处隐患,罚款100元。如果隐患严重,影响到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形象,每次罚款500元。

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0、因违规处罚款,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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