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有关规定
为了充分体现企业的家文化,提倡五爱精神,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爱,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职工结婚(初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公司将送员工礼金600元。
二、员工合法怀孕时,出示医院证明可享受每天晚半小时上班、早半小时下班,孕妇汤和孕妇奶等相应福利;
三、员工子女出生 1 个月后且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司将致价值600 元的贺礼;
四、贫困家庭员工子女考入全日制本科以上高等院校的,出示入学通知,公司将按规定给予1000元—3000元/人的助学金,操作细则详见《贫困家庭员工子女上大学资助方案》;
五、公司员工的直系血亲不幸去世时, 除享受三天丧假外,公司将送慰问金500元,员工本人去世时,公司给予其家属慰问金1000元,家庭特别困难者可通过工会组织捐助。
六、本公司为住家离工作地点远的员工提供集体宿舍。
七、公司免费为上班员工提供工作餐,对因外界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供应两餐的情况,公司按照每餐5元/人给予补贴。
八、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保险。
(1)员工退休,享受国家社会保险部门制定的养老保险待遇。(2)员工失业时,可依据国家规定到劳动管理机构领取待业救济金。
(3)员工生病住院,办妥规定的手续,除可获得国家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的一定数量的医疗费。公司也将按如下标准给予慰问:普通生病住院:200元/人、重病住院500元/人、特殊及重大疾病住院1000元/人,家庭条件特别困难者,员工本人或配偶、子女生病住院时,可通过工会组织捐助。
(4)符合生育报销条件员工,按国家规定获取生育保险金及补助。九、员工生日,当月可休生日假一天,或参加每月由公司举办的生日会。员工或配偶父母七十岁以上者,父母生日当天可享陪伴假一天。
十、员工节假日加班时以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发放加班费。
十一、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具体操作细则详见《公司年休假制度》。
十二、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50元作为员工父母基金,公司同样按此标准给予补贴,并在年底以员工名义一并交与员工父母,同时以公司名义寄出感谢信以表示对每一位员工父母的感谢。
国药控股重庆公司电话补助、加班费及其它各项补贴标准:
电话费补助
现有电话费补助人员标准为:
公司高层:实报实销,但当月电话费用不能超过1千元;
驾驶人员:行政驾驶员100元/月;大车驾驶员130元/月;小车驾驶员80元/月;
配送人员:80元/月车队队长:150元/月调度室主管:150元/月高端医院业务员:100元/月
加班及补贴
经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清洁工、炊事员、市场业务员、驾驶员、库管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后勤保
卫部的保安员、值班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员工因自行延长工作时间或占用休息日,一律作为岗位工作职责要求不作加班处理,不予安排补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占用休息日均作为自愿行为,不作加班处理,不予安排补休。确需下班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经领导审批同意后作补休安排或给予加班费,其加班费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核算。
现有各项补贴标准如下:
伙食团人员:加餐补贴每人250元/月;兼职值班人员:周日值班50元/天;行政驾驶员:出车补助正常上班日每天19:00时后或7:00时前出车,补助按20元/天计算;休息日出车按30元/半天,50元/全天计算,四个小时内算半天,超过四小时按全天计算。误餐补贴,驾驶人员用餐期间若因出车但不能随用车人共餐的,每人在 元/餐范围内实报实销。其它人员因工作需要充当行政驾驶人员的参照此标准执行。
高温费及防暑用品发放标准:驾驶员、配送员200元/月,炊事人员100元/月,其它室内高外温作业人员50元/月。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年发放毛巾、风油精、霍香正气水、十滴水等消暑物品,具体操作细则按《高温费及防暑用品发放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