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特点
吴永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要扎实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首先必须提高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尤其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农村建设的特点。
一、建设主体的广泛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推进的过程,它不会自发地实现和完成,而必须有实践主体的直接参与和强力推动。特别是作为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这就决定了建设主体的广泛性。
首先,广大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主体。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任何一项改革和建设, 如果没有广大群众的热情参与都是注定不能成功的。新农村建设同样如此。农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他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高度的热情,对富裕、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着强烈的向往。因而必须坚持以农民群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基本依靠力量,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他们想新农村、盼新农村、干新农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依靠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建设美好家园。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才会取得成功。正如同志所指出的::“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农民为本,真心实意地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和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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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身的智慧和力量来建设新农村。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无数实践证明,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只要真心依靠群众,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使他们为新农村建设贡献聪明才智,就一定能够将新农村建设顺利推向前进。
同时,各级、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主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领导是根本保证。各级、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服务者,在新农村建设中负有制定、组织实施、扶持帮助、教育引导等职责。新农村建设的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重视的程度和工作的力度。因此,各级和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贯彻落实。各级和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搞好配合协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当然,强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并不是讲包办代替,否定农民的主体地位,而是要使扶持同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更好地相互结合,进而发挥更大地效能。
此外,社会各界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事业,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此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既要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对乡村进行结队帮扶,把工作重点向农村延伸,又要鼓励扶贫、环保、慈善等民间团体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尤其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总之,要着力构建领导、主导、群众参与、各方努力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巨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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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内容的全面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一个内涵丰富的重大课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某一方面的孤立发展,而是一个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涵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5句话20个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高度概括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其中,“生产发展”是其物质条件、“生活宽裕”是其具体落实、“乡风文明”是其思想基础、“村容整洁”是其环境氛围、“管理民主” 是其保障。这五个方面相互融通、相辅相成、互为前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概念的科学内涵,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在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福利水平和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它以新农民、新风尚、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的“五新”为标志,以加强农村道路、水电、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为手段,最终将目前还比较落后的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幸福、文明和谐的新农村。这一宏伟目标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它既要求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求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既要求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既要求推进农村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又要求推进农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这充分表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大课题、一篇大文章,它涉及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党建等诸多方面,涵盖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
因此,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我们必须全面地理解,完整地把握。要防止和克服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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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错误倾向:一是克服认识上的简单化倾向。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建设、环境整治,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搞一些移风易俗的宣传活动,而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把“五位一体”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移风易俗,无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最直观的体现,但更重要的任务是发展农村新产业,增强农民经济实力,欠发达地区尤其要在这个方面下功夫。只有经济发展了,才有能力建设新村庄,才有条件过上健康文明的新生活。二是克服行为上的片面化倾向。一方面,不能 “只见人不见物”。如果只强调新农民、新风尚,甚至用空洞的说教来代替新农民、新风尚的培养,而忽视生产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及与其相适应、相配套的其他“硬件”如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的建设,就会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于缺乏足够的物质保障而不能持久下去。另一方面,不能“只见物不见人”。如果只强调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或者仅仅把新农村建设看作是一种经济活动,忽视“四位一体”建设,忽视新农民、新风尚的培养,就会使新农村建设失去根本的意义。为此,必须牢牢地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不仅仅是一个村镇建设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村民发展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建设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交通、社会等方面建设内容在内的有机整体。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见“人”,又要见“物”,是“人” 和“物”彼此协调、同步推进、共同提升的过程。
三、建设布局的层次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的,在建设布局和实施过程中应注重层次性,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一是分阶段实施。新农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而应划分阶段,循序渐进,逐步实施。大致而言,新农村建设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起步阶段,展开阶段和完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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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叫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等。每一阶段都有其不同的特点、不同的任务、不同的要求。因此必须按照这些不同的阶段依次实施,顺序推进。
二是分步骤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急噪冒进、一哄而起、搞齐步走,而应积极稳妥地分步进行。具体应按照以下三个步骤来开展:一是抓好试点。新农村建设务必规划先行、试点起步。要通过办好试点,总结成功经验,指导面上工作;通过办好试点,树立示范典型,影响和带动其他地区,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二是推广扩散。要将试点中总结出来的典型经验向其他地区乃至全国积极推介,在工作中将新农村建设由点到线再到面逐步推广。三是总结完善。就是将前两个阶段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归纳、总结,使之更加完善,更好地指导各地区的工作,在工作中使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各地全面推开。
三是分项目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繁多,由于人力、财力、物力有限,不可能同时全面铺开,齐头并进,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当前应加强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真正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上,切实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滞后和农民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
四是分区域实施。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条件不同、基础不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和进度也不可能完全等同,总会有先有后,有快有慢。要以基础较好、经济发达的地区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导,鼓励、支持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先行一步并率先突破,做出成效,做出特色,发挥示范作用;对于基础较差、贫困落后的地区,也应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积极为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打牢基础。
四、建设方式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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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虽然有基本的目标和要求,但在具体的建设方式和发展路子上又是灵活多样的,没有固定模式和统一标准。
我国有66万个行政村、3.6万个乡镇。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干部群众素质、民族风俗传统等情况千差万别,起点、水平各不相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方法也不宜简单同一,而应灵活多样。发达地区有发达地区的经验,落后地区有落后地区的路子,平原有平原的特色,山区有山区的方式。总之,只有注重方式方法的灵活性和多样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可能取得实际的成效。不然,采用同一个模式、同一种方法或同一条标准,是不可能把新农村建设搞好的。
新农村建设方式的多样性要求我们在指导思想上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不同条件,科学合理地选定适合当地农村生活特点的建设模式;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摸索出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路子;要处理好工作指导与突出个性特色的关系, 立足乡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要尊重各地的传统和习俗,保护好、体现好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避免造成对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的破坏,不能把鲜明的民族特色、突出的地域特征、优秀的文化传统弄丢了。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盲目攀比;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不能脱离实际,盲目照搬;要坚决防止一哄而上、大拆大建、浪费资源、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出现。
五、建设过程的长期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历史过程。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的讲话中强调指出:“从本世纪头20年实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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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的长期性主要是由两方面因素决定的:其一是建设任务的艰巨性。新农村建设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既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又涉及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内涵全面丰富,任务繁重艰巨,工作千头万绪,其目标要求,不可能一步到位,也不可能跑步实现,而是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重而道远。其二是现实国情的复杂性。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农村社会的这种复杂性和落后性,也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
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牢固树立长期奋斗、长期建设、长期作战的思想,大力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既要有紧迫感,又要打持久战;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要消除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错误观念,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不良心态,摒弃 “运动式”、“跃进式”的做法,不搞短期行为,不揠苗助长,不刮风突击,不能把新农村建设搞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相反,应真正使之成为惠泽广大农民,得到百姓认可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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