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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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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管理计划

按照《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辖区报告,精神应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院精神疾病的线索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工作,精神卫务服务应定期与患者按,了解患者近期情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的患者,卫生院定期随访: 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制度

1、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

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和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2、 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辖区重性

精神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患者信息小时向管理部门,通报对摸底排出的重性精神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一、1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2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3

类病 人每半年访视一次,4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二、每季度开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每季度出一期精神卫生宣传版报

三、每半年对新增的2类精神病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四、每年对上一年所有精神病防治整理,归档发保存。 五、每月到村委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共同访视重点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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