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德医风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标准 1、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的;认真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的。 2、严禁在采购或诊疗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的;严禁接受病人吃请、收受红包、礼物、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 分值 15 扣分标准 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10分;情节较重的,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5分。 收受红包、回扣、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以及为商业目的统方,接受“吃请”,发现查证属实,按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和省卫计委“十不准”处理。拒收“红包”的方式:一是直接退还给患者;二是有实在推辞不了的,医生将“红包”上交院办公室,由院办代表单位退还给患者,每拒收100元给当事人加1分,同时记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查《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签订情况,一处不填扣1分。 对执纪执法机关提出的整改建议拒不执行或未进行有效整改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发现查证属实,按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和省卫计委“十不准”处理;引起患者投诉按医院“投诉的处罚标准”处理。同时记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 情节严重的按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和省卫计委“十不准”处理。同时记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 情节严重的按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和省卫计委“十不准”处理。同时记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 有一名病人不满意扣1分。被患者评为满意医务人员加2分,评为最不满意医务人员扣10分。 得分 扣分 备 注 10 3、对执纪执法机关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有效整改。 4、严禁推诿病人或为谋取私利将患者介绍到其他医院、药店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5、严禁私自向病人及其家属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以及其它商品。 6、严禁为病人开明、假诊断的。 7、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达到100%。 10 10 10 5 5 8、收到锦旗、感谢信、表扬与批评以及好人好事等。 9、不得无故推诿病人,严禁以任何借口拒绝抢救濒临生命危险的病人。 10、每月组织单位职工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医院文化、核心制度等学习,采取多种形式督促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做好学习记录。 11、医务人员仪表端庄、衣帽整齐、佩戴胸牌。窗口工作人员同时佩带发网、出示岗位展示牌。 12、准时参加医院例会、会、早会等各种会议和活动,单位参会率达50﹪。 5 锦旗、感谢信、表扬、好人好事每次加2分,批评扣5分,并记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 推诿病人扣5分,同时记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拒绝抢救病人,视情节按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和省卫计委“十不准”处理 查个人学习笔记本,缺一次扣2分;传达例会缺1次扣2分、内容不齐全扣1分,传达例会翔实、具体,结合例会有自己单位工作的安排,加1分。 仪表不整缺一项扣1分。 5 5 5 5 各科室负责人无故不参加例会、会等有关会议,一次扣2分,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本人要院长写书面请假条,否则按未参加对待,请假事由的真假会后由专人进行审核,弄虚作假者一次扣5分;参会率达不到要求,一人未参加扣1分,准时参会率在50%以上,加1分;一般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等一次扣1分。 不按时完成扣1分;保质、保量、按时配合医院完成上级安排的各种指令性工作,加1分/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一项加2分。 发现一次扣5分。 迟到、早退、离岗;工作时间玩手机、吃零食、扎堆聊天;发现一次扣2分
13、配合医院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社会任务。 14、严禁自立项目、私自收费、漏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收取现金等。 15、遵守医院劳动纪律及工作纪律 3 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