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教育活动讲座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解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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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都在积极地提倡和实施素质教育,强化国民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而首当其冲的就是提高教育质量,这关键就在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师德是教师所具备的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衡量对教育工作满意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由教育部正式公布后,引起了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的关注和支持,各界的教育管理者、教师对此感受颇深。细览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各个条例之后,我也有了自己的解读心得!
第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语言精练、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科学性、人文性、时代感,强调了教师的爱与责任,时时处处体现了对学生的关怀与爱戴,也突出了教育工作者对社会的贡献。我们每一位工作者都应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自身师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加强学习,认真培训。
第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调了要关爱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严慈相济”比“严格要求”多了关爱 的意思,任何对学生的教育都应该是出于对学生的爱。在《规范》中首次提出“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性的规定。
第三,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于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没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质量。修改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六个方面对教师如何做人、如何为师、如何育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可以说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本条件,是中小学教师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最基本规范要求,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具有很强针对性和现实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管如何修订,教师的“责任”和对学生的“爱”始终是一条主线,如当中第三条要求教师要“关爱学生”,这个要求就有很强的针对性,因为他强调了“关爱学生”这是做教师这个职业的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同时也是无数优秀教师用身心乃至生命去实践的目标,抗震救灾英雄群体、抗震救灾英雄谭千秋、为教育事业贡献一生,乃至大无畏牺牲的教育工作者之所以优秀,因为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纯正的“爱”,那默默地不求回报的“爱”就是至高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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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新增加了“教书育人”一条,这是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要求,同时明确了“育人”的具体目标和内容,强调教师要 “既教书”、“又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简而言之,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发展也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第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仍然是热爱学生,老教育家吕型伟说“爱就是教育的生命线,没有爱的教育是一种枯萎的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师德为重,从某种意义上讲,教育就是以心灵赢得心灵,以人格塑造人格,师爱是师德的灵魂和精髓,弘扬师德,核心就是要培养师爱。
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把师德建设做为学校的“龙头工程”来抓,“虚功”实做,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主要做法:一、把握最佳教育时机。每年的教师队伍都会发生一定程度上的更新换代,教师流动性的加大,加强对新来学校教师的师德教育显得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刚刚步入教育行业的工作者。二、出台并落实《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方案》,把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摆上日程,抓紧抓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培养目标,通过加强青年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使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有较大提高,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乐于奉献。三、以素质教育为基石,灵活设定具有校本特色《师德考核方案》。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有六条,把终身学习写入规范非常重要。教师的学习是职业的需要,学习是第一要务、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境界、是一种追求。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把学习从学校的强压制向教师自主学习的兴趣化,把师德教育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之中,在学校逐步形成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勤奋学习、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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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的高尚师德风尚。
最后,我们不难发觉到新修订的《规范》中有许多新亮点,如第六条首次提出了“终身学习”的概念,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在当前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每个人都意识到需要终身学习,尤其是教师,知识能力的与时俱进更加重要。以前我们说,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现在我们说,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成为一条流动的河。教师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通过读书、听课、与同行交流、学历进修的等形式进行专业发展。作为处在基层的学校、教师,我们的建议是:教师培训要提高实效性、针对性,不搞花架子,避免形式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在教师培训的投入,进一步规范培训收费和教科研竞赛以及课题研究的收费管理,并完善评价和奖励制度,使评价和奖励更加公平、公正、透明,以降低教师专业发展的成本,激发教师专业成长的积极性。长期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学校十分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化发展,有一系列教师培训体系,校本培训、校本教研都搞得有声有色,为老师的终身学习提供了平台,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教学,为学校、老师、学生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石,取得可喜的成绩,为办好人们满意的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更能亲切地领会“爱与责任”的源生性,面对学生学业水平及行为习惯比较差的现状,用教师的充分关爱重塑他们的自尊与自信尤为重要,切实肩负责任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重塑健全人格,使他们成为有一技之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劳动者是我们的主要目标。教育是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紧密的教育层次,教师更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紧跟时代步伐,紧盯市场变化,不断充实知识,更新观念,适应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唯有如此教育才能良性发展,才能前途光明,祖国才有灿烂的明天。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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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并颁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答:修订颁发《规范》,是贯彻落实8号文件和总“8· 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师德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全国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在这个时候修订颁发《规范》,对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英模教师学习,以英模教师为榜样,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方式、手段等,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同时,修订颁发《规范》,也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有效措施。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此次修订工作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基本经验,汲取了原《规范》中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本质的基本要求,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将优秀师德传统与时代要求有机结合。
三是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规范》修订从教师队伍现状和实际出发,面向全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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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基本要求,使之成为每位教师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同时,又提出了体现时代精神的新的倡导性要求。
四是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从教师职业道德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若干禁行性规定。《规范》提出的要求尽量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重“他律”、贵“自律”。新《规范》在注重“他律”的同时,强调“自律”,倡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从“他律”走向“自律”是师德建设的最终目的。
3、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规范》
《规范》的基本内容是在继承优秀师德传统的基础上,根据教师职业特定的责任与义务做出的,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最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规范》的许多内容是《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具体化。但《规范》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是教师行业性的纪律,是倡导性的要求,但同时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现实性。如新《规范》中写入“保护学生安全”,这是由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弱的儿童和少年。对于未成年人群体,教师应当负有保护的必要责任。
《规范》中的“禁行规定”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而提出的,如“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但“禁行规定”也并非包括了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一个阶段提出一些阶段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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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操作的、具体化的要求,能够使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明确要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不断提高促进师德水平。
4、贯彻落实《规范》需要强调什么问题
一、与教师队伍整体建设相结合。在把师德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同时,需要从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师培养模式创新、加大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表彰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多方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师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贯彻落实《规范》也需要多方整体参与,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齐抓共管,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社会有效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在“实”字上下功夫。要制定实实在在的实施办法,形成制度、完善机制。
四、强调自律。
5、《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发布
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1日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2月26日
师德师风教育活动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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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及解读
主讲人:业务校长 侯传播
八面通林业局中学
200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