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年度: 单位:元 产品(服务)名称 技术领域 技术来源 技术负责人 研发经费 总预算 当年发生的 研发经费支出 系统软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软件/系统软件 自有技术 企 业 声 明 我单位知悉与本优惠事项相关的全部税收和管理要求,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完整的,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企业公章) 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1年)规定的项目类别,本项目应填报小类名称。如,产品(服务)名称为“系统软件”,则填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技术/软件/系统软件”。
2、技术来源。包括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