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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车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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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车检验规程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生产和维修的各型号矿用平板车。 2. 引用标准:

GB/T 2885.5-2008 《矿用窄轨车辆 第五部分 平板车》,JBT 6992-1993《窄轨矿车通用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① 车底板的长度偏差为 -10 mm,宽度偏差为±3 mm。

② 装配尺寸:总宽及牵引高偏差为±3mm ,总高偏差为±8mm,总长偏

差为±10 mm。

③ 装配好的平板车放置在水平轨道上,任何一个车轮与轨面的间隙不大于

2 mm。

3.2 焊接

① 全部焊接部位在焊接前应清除铁锈、氧化皮、油垢等表面污物。 ② 焊接接头的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 985 的规定,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GB

10854 的规定。

③ 焊缝应均匀平整,不得有裂纹、夹渣、烧穿、未焊透等缺陷,主要部位

的焊缝不应有气孔,且咬边长度不超过焊缝长度的15%,钢板厚度小子或等于10 mm 时咬边深度不得越过0.5 mm,钢板厚度大于10 mm 时,咬边深度不得超过1 mm ,双面焊时,不得在双面对应位置同时出现咬边。

3.3 铆接

3.3.1 铆接所选用的铆钉应符合GB 116 的规定.

3.3.2 铆接前应清除铆接零件接触面上的毛刺、锈垢、氧化皮等污物。 3.3.3 铆接孔应整洁,不得有裂纹、缺口等缺陷。 3.3.4 铆接后的铆钉应有正确的形状,且满足以下要求:

0

① 铆钉不得松动;

② 铆钉头和铆接件贴合紧密,在铆钉头圆周1/3 范围内,贴合间隙小于

0.1mm;

③ 铆钉头不得有裂纹、扭曲、变形、残缺等缺陷; ④ 铆合件之间的间隙不超过0.3 mm;

⑤ 铆合件之间的铆钉孔同轴度公差为0.1 d(d为铆钉孔直径)。 3.4 机加工零件

① 机加工表面不应有沟痕、碰伤等损坏零件表面、降低零件强度及寿命的

缺陷。

② 零件图样上凡未注明的尺寸公差,按GB/T 1804 中m 级(中等级)精

度制造,凡未注明的形位公差,按GB 1184 中规定的 C 级制造。

3.5 轮对

3.5.1 轮对各零件应清洁干净,除去油垢、污物、油孔内的铁屑及堵塞物后方可

进行装配。

3.5.2 车轮不应出现裂纹。但在轮缘顶部和端部分型面出现的细小裂纹,在长度

10 mm 范围内不应超过两处,并应焊补。 3.5.3 踏面不应焊补,在下列范围内允许使用:

① 直径小于1 mm ,深度不超过 2mm 的细小密集的表面针孔、麻孔,每

处不应大于225 mm2,总面积不应超过900 mm2;

② 直径和深度小于3 mm 的气孔、砂眼、夹渣总数不应超过六个,相互距

离应在30 mm 以上。但直径和深度不超过2mm 时距离不限; ③ 长度不超过400 mm ,宽度不超过2 mm ,深度不超过1 mm 的冷隔。 3.5.4 轮毂孔表面的砂眼、气孔等缺陷,面积小于16 mm2、深度小于3 mm、相

距30 mm 以上者不应超过三处。

3.5.5 金属模铸造的车轮,轮径D 的圆跳动量不应大于1 mm,砂模铸造的车轮,

其圆跳动量不应大于0.5 mm。

3.5.6 金属摸铸造的车轮踏面硬度不应低于197 HB。砂模铸造的车轮踏面硬度

不应低于40 HRC。抽检车轮总数的1%(不少于三个)进行检测。检测中如有一个不合格,应加倍数量重检。若再有一个不合格则全批报废。

3.5.7 车轴两端安装轴承处的同轴度,轴颈小于50mm时为0.04,大于50mm时

为0.06。 3.6 油漆

① 平板车各部件涂器前,应清除毛剌、铁锈、焊接残渣等污物。 ② 平极车各部件应涂底漆一层(不包括保养底漆),面漆一层。 ③ 油漆外观应均匀、光亮、完整、附着牢固。

④ 露天存放时间较长的矿车,应进行定期检查。锈蚀和脱漆较重的矿车,

在出厂前需进行重新除锈或涂漆。

4. 检验规则

4.1 每辆平板车应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人库、出厂。 4.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3.1~3.4 及 3.6.3。

4.3 每批连接链应抽3%做超负荷静拉力试验,抽0.5%做破断拉力试验(均不

应少于三个)。若有一个不合格则全批报废。

4.4 每批连接插销应抽1%做负荷试验和径向载荷试验(均不应少于三个)。若

有一个不合格则全批报废。 5. 试验记录及报告

5.1 检验时的数据按规定填写在试验记录上,数据要真实、准确,记录要认真、

清晰。质检人员应对测试数据的负责。 5.2 填写出厂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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