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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输血管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护士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一、血液标本的采集:采集标本时,必须核对输血申请单,确认受血者。血液标本条形码必须正确标记。

二、由医务人员凭临床领血专用凭证领血,领发双方应认真核对输血申请单、输血配血记录单、血袋标签及血液外观,正确无误后,双方办理好领血登记及领血专用凭证签字手续后将血液发出与领走,并使用血液专用运输箱运送至临床使用科室。

三、血液在医院内的运输:全血、红细胞制品、血浆、冷沉淀应放置4±2℃血液运输专用箱中运输,血小板制品应放置22±2℃血液运输专用箱中运输。

四、血液输注前核对与输注注意事项:临床科室应将血液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输血时除了严格按照不同血液成分制品的输注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外,还必须遵守以下特殊注意事项:

一)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输血配血记录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仔细核对,并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液有否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输血。

二)受血者确认:临输血前,医护人员应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ABO及RhD血型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三)血液和血液成分的贮存、输血器材和加温:血液和血液成分制品必须要求贮存在

可控制的最佳温度的环境中直到输注,采用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材进行输注。输血前,血液一般不需要加温,如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加温,所用的加温系统要有温度计和报警系统,温度控制在37℃-42℃之间。

四)输血前加药问题:除了生理盐水外,输血前及输血过程中,不得向血液内加任何药品。

五)输血的速度:应结合患者病情和年龄严格控制输血速度,应先慢后快,输血的前15分钟,输血速度需缓慢,每分钟为2毫升(约30滴),如果15分钟后受血者无不良反应,可酌情调整输注速度。

六)输血的时间:全血或红细胞要求在离开2~6℃的贮存温度后30分钟内开始输注,一袋血要求4小时内输注完毕(如室温温度过高,则应适当缩短时间),一袋血4小时内未输注完毕应废弃;浓缩血小板收到后尽快输注,要求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每袋血小板应在20分钟内输注完毕;新鲜冰冻血浆及冷沉淀融化后应尽快输注,要求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对成年患者来说,200ml新鲜冰冻血浆应在20分钟内输完,一个单位的冷沉淀应在10分钟内输完。

七)严密监护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输血期间和输血后,必须严密监护患者,以便及时察觉可疑的不良反应,并及时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连同血袋一并送输血科保存。

八)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发现可疑的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主管医生及输血科,按规定对可疑的不良反应迅速调查和治疗处理,并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记录表后送输血科保存。如果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采供血机构有关,必须书面报告采供血机构。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还必须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输血科应每月统计输

血不良反应资料并上报医务科。

五、血袋回收与处理:临床用血科室必须将输血后血袋统一登记回收,并按院感要求包裹封贴标识后由专人送输血科于2-6℃下保存24小时,如无输血不良反应,按医疗垃圾处理程序由专人运送至垃圾处理站集中处理。

六、退血:血液领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除非有特殊原因,但出库时间也不得超过半小时,而且血液未经冰冻或加温,保存完好,经输血科检查合格后可酌情退血。

七、输血病历首页上输血类型、数量必须与医嘱、输血配血记录单相符,输血病历中输血配血记录单三查十对与执行记录完整且输血记录时间与输血实际时间相吻合,输血病程与监护记录内容完整、详实,应包涵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品种,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有否输血反应,输血疗效评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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