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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内务管理规范
1.目的
为加强对设备机房的管理,提高设备机房的管理水平,使设备机房内的整体环境和设备、设施运行得到良好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对设备机房的管理。 3.职责
3.1 工程部经理负责对设备机房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3.2 工程部主管或领班负责对设备机房日常监管和检查工作。 3.3 运行操作工负责对设备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设备机房的消防要求
4.1.1设备机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并须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且不得挪做它用。
4.1.2设备机房内及工作区域禁止吸烟, 4.2设备机房内装修部分要求
4.2.1设备机房的装修部分应有满足设备机房本身的运行性质要求。 4.2.2设备机房的装修不应有破损和污染物等现象,或不满足设备使用要求。 4.3设备机房的标识要求
4.3.1设备应张贴或悬挂管理标识铭牌,标注设备的名称、型号、管理单位等。 4.3.2机房的工作操作区和行路区域域应有明显的标识状态,对于有安全要求的空间要给予警示。
4.3.3设备的运行标识或指示灯应处理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与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状态相一致。
4.3.4设备机房内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等,并上墙张贴完好,符合和满足设备的现行运行要求。
4.3.5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操作和运行标识,在机房内应有标注,如高压配电室的操作进行牌等。
4.4设备机房除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管理人员之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外来人员进入设备机房应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
4.5所有设备、设施应处于正常的良好的运行状态,不得到出现故障运行现象。 4.6机房的所有设备、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应有污染或尘土现象。
4.7设备机房的应有良好的照明系统,照明设施良好无故障现象,并保持节能运行管理。 拟定人:
审核人: 审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