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 合同,为加强合同履约期间的廉洁合作,防范发生任何损害签约双方权益的行为,甲、乙双方经协商,经双方同意在签订主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廉政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 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合同履约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3.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在合同签约及履约期间,不得从
事任何有损履约的行为,不得私下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私下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购物卡等馈赠。
4. 甲方人员如违反国美控股集团监察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
影响大小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及经济处罚,并通报相关单位。
5.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
进行处理,并进行处理通报。
6. 如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甲方将依据公司制度予以违纪人员经济处罚和解除劳
动合同(经济处罚标准为违纪金额的5倍)。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知晓并充分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
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 乙方不得私下宴请甲方人员,不得私下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购物卡等馈
赠。
3. 乙方单位在合同履约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
以制止,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4.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 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
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有权对乙方处以1-50万或者行贿金额5倍的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 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合同履约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
取消或终止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对此充分了解且不持异议。
7.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履约完毕之日止。
8. 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受理投诉举报单位为国美控股监察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电话:010-5928 7812 010-5928 7912 电子邮箱:gmkg_jczx@sina.com 签约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