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一、刑事案件受理
1.案件受理:当受害人、被害人、相关当事人或其他公民对发生的刑事案件提出报案、举报或申请时,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予以受理,依法收集证据,进行立案,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受理通知书、办案凭证等。
2.案件备案:在收到案件受理的通知书后,机关进行案件备案,如果有必要,可以进行现场勘查,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证实,进行案件登记,案件登记资料包括报案、举报信息、犯罪当事人和其它案件当事人信息等。 二、刑事案件受理
1.初步审查:在收到案件受理的通知书后,机关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案件犯罪性质、案发时间和地点、案件当事人以及案件的案由等。
2.案件处理:一旦审查确认案件处理的事实,机关将进行案件处理,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程度,可以采取勒令改正、行政罚款、行政拘留、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控制犯罪分子的活动和窃取财物,通过询问和审理,了解案件的,收集相关证据,获取依法处理的证据。 三、刑事案件审判
1.向提起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依法采取刑事诉讼行为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公诉,提交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