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查办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安政办[2009]2号 【发布部门】安阳市 【发布日期】2009.01.07 【实施日期】2009.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查办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2009]2号)
各县(市、区),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促进市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好领导同志批查事项的专项查办工作,进一步提高督查效率和质量,经市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督促查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分清职责,进一步明确系统督促检查工作任务
市办公室和各级、各部门办公室,担负着为制定和实施决策服务的重要职责,主要职责:
(一)对市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或市、市办公室公文中明 1 / 2
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市会议决定涉及到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三)对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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