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网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全面开展合作,一致确定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合作目的及内容:
合作目的:合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从满足双方客户需求和提供优质服务出发,从市场需求出发,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双方的双赢。
合作内容: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机构信息、课程及服务情况之后,向甲方推荐学生。甲方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定位课程,为学员制定个性的教学方案及教学服务。甲方和乙方对于合作方式和利润分配
等方面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工作人员介绍机构信息、课程及服务模式等相关信息和特色优势课程;
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学员提供优质的个性化咨询及教学服务; 3) 甲方负责主动联系乙方推荐的学生并促成最终签约;
4) 甲方定期通知乙方学员课程的注册情况,并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按时支付佣金。
2.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推荐学生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布的课实性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有权对过度承诺的课程责令禁止,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合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负责向学生推荐甲方机构的课程
2) 乙方负责告知甲方关于学生的需求及详细信息;
3) 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进行课程推荐工作,并最终促成签约;
2.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了解推荐学生的签约情况以及每个推荐学员的回访情况。 2) 乙方有权对甲方机构的课程及品牌在百度、google等搜索网站进行推广,并将相关课程上传到乙方代理平台。
第四条、有效性确认:
甲方通过以下条件确认乙方推荐学员有效性,学员符合以下任意一条件,均为乙方有效推荐,甲方向乙方计算相应佣金。
1)乙方工作人员名片或推荐函;
2)乙方在学员上门前已告知甲方学员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建议以邮件、书面形式或乙方的代理平台)
第五条、支付与结算
1)乙方有效推荐学生确认甲方课程之后完成注册并交清所有学费,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学员实付费用的 10% 作为给予乙方代理佣金,按月度结算。(含税)
2)佣金结算流程:
甲乙双方约定每一个自然月(1日到自然月最后1天)为一个佣金结算周期;
甲方在当月对帐日,将上月乙方推荐学员名单及报名情况明细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乙方进行核对,乙方确保在收到明细的两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并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回传至甲方处,完成对账。
甲方不能拖欠乙方代理招生服务费用,一旦核实乙方将无条件取消和甲方的合作并列入非诚信单位黑名单。
如有学员在所报课程开班前退费,甲方将在该学员退费后扣除乙方该月该学员佣金,若学员在读期间退费,甲方根据学员退费后,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扣除乙方已发放的佣金,退费后的佣金费以10%结算。
乙方帐号为: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3)乙方推荐学员不享受优惠,如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优惠,按照以下规则操作:
甲方有优惠活动,甲方应按照乙方推荐学员实际支付费用的10%给乙方结算佣金。 第六条、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_ 年 __ 月 日至____年 _月 __日。在合作期满后,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约条款自动续约壹年。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且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10天内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甲方责任。
2)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且在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10天内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3)如果甲方在未经过乙方许可的情况下向其他机构提供乙方推荐有效学生信息,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保密原则
1)甲方和乙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和、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
2)如果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甲方和乙方不得将任何有关本协议内容的信息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和、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3)因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背协议的一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
出通知,并告知对该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仲裁
有关本协议和签署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该争议将以友好的方式提交给宁波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各方是终局的且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它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对因协议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双方应互相维护对方的形象和声誉。
3)乙方与甲方仅限于合作关系,并非分支机构,不能使用甲方任何相关信息。
4)本协议对甲乙双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增加、变更和修改自己的宣传内容。
7)本合同生效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及扫描件同样有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