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漳平分公司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龙洲股份漳平分公司: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表、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和职工增进与理解的过程,也是互信关系的建立、合作平台的搭建、沟通的渠道,在保障职工利益的同时,更是对员工责任意识的唤醒。工资集体协商的深层意义在于形成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会建议今后就该项单位职工工资问题由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进行集体协商。为此,对今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
除国家有关出现重大调整,足以影响原工资协议的执行外,工资集体协商建议采取三年一协商制,今后每三年9月份为公司“工资集体协商月”,我会与贵公司在该月对当年职工工资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视协商当事人双方的需要,就职工工资的相关问题的某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协商。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司工资分配收入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二)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及期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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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和职工保险、福利方面的待遇;
(四)职工加班加点、法定休假日、婚假、生育(产)假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等的工资待遇;
(五)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
三、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提议分公司和工会双方各选派5名协商代表,职工方由工会代表担任。
四、其它事项
(一)分公司工会组织是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依法代表分公司职工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法和步骤按龙岩市工资集体协商协调指导小组制定的《龙岩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试行办法》。
以上建议请分公司领导考虑,并于收到本要约书起二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衷心感谢贵分公司对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龙洲股份漳平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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