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码头水运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用表(171页表格齐全)
合肥XX码头二期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用表 基本规定
1、水运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管理、检验、试验及评定表格,应采用本“合肥港综合码头二期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用表”(以下简称“统一用表”)所规定的表格格式;施工安全用表采用《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南》中的指定用表;工地试验室申报用表采用《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指定用表。
2、施工质量验收表格应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中规定的质量检验用表,“统一用表”中仅补充部分质量验收表格。
3、“统一用表”可使用A4纸或A3纸,表格左侧应留装订线。 4、使用“统一用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写时应使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
(2)按照表格要求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或打印)完整,字迹要求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3)表格中有关人员的签字手续应完备(不得盖签字印章),需盖公章的应加盖公章,不得有漏填、漏签、漏盖现象。
(4)表格填写结论应准确明晰,子项填写齐全,当有空格时应在空格处划“/”表示。
5、有关证明材料使用抄件或复印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抄件或复印件应清楚,不得涂改。
(2)抄件或复印件应有抄件人的签字和抄件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单位。
6、严格按“统一用表”表头的类别编号执行,对“统一用表”范围中未完全涵盖的应另行编类(如另增加(施B-01、02……)、(监D-01、02……));对于表格中内容、子项不全,需再进行补充的,
或同类表格需另外增加内容的,可在原有类别号后面续上-a、-b、-c……(如施A-01-a)以此类推。
填表说明
一、承包人申报用表
1、(施A-0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在签定合同书以后的20天内,应向监理机构提交一份经承包人上级主管单位技术部门审查批准的工程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提交表格中所列的附件(必须有,但不限于所列材料):
此表作为《项目(标段、单位)工程开工(通用)报审表》附件之一。
2、(施A-02)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报审表
为避免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意调整工程划分,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根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明确划分,经监理审查,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质量监督站备案,据此进行质量检验和等级评定。如有多个标段、多家施工单位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各施工单位分别报审后汇总报备。
3、(施A-03)施工图会审(审核)记录表
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应及时进行会审,在规定时间内将会审意见及审核结果随同表格报监理机构。
4、(施A-0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的“分包申请”应符合合同文件规定。此表由承包人提出推荐意见向监理机构申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建设单位)审批。
5、(施A-05)项目(标段、单位)工程开工(通用)报审表 承包人在做好工程的开工准备后,应提出工程开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报业主(建设单位)审批。
6、(施A-06)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审表
承包人在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准备后,开工前10天,向监理机构填写本表申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后下发,作为分
部/分项工程开工的依据。同时提交的附件有: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主要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报审表》; (3)《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4)《材料/构件/设备报验单》; (5)《主要施工设备进(退)场报验单》; (6)开工准备情况说明。
7、(施A-07)主要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报审表
主要分部分项/专项方案包括特殊技术处理和特殊工艺方案等,其报审范围为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没有做出规定的或虽有规定,但由于客观原因必须改变的。在招标允许范围内的技术和工艺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对复杂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及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施工工艺需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本表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审表》的附件。 8、(施A-08)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或某道重要工序施工前,承包人必须将测量放样的结果报监理机构核验,直至发现的差错得到纠正为止。另外,该报验单的附件内容应有:施测方法、计算方法、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的精度及配置、测量专业人员配备等。
本表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审表》的附件。 9、(施A-09)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已进场的建筑材料,承包人在自检合格后必须及时报验。由试验监理工程师按规定抽样检验后签署证明。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准使用,并应限期清退出场,且该批材料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该报验单后面需附有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书》。 本表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审表》的附件。 10、(施A-10)主要施工设备进(退)场报审表
某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将使用在该工程上的进场设备的品种、能力、规格、数量和检验情况等向结构监理工程师报验,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文件”和“规范”查验后,认为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可要求承包人及时更换或补充,直至符合规定。
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一主要施工设备退场时需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退场。
本表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审表》的附件。 11、(施A-11)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报验单
每一强度等级混凝土(砂浆)施工前,承包人必须将该强度等级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试验结果报监理机构核验,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后批准使用。
该报验单附件内容应有:试验规程、计算方法、试验结果和试验人员配备情况等。
12、(施A-12)混凝土(砂浆)浇筑申请单
混凝土(砂浆)浇筑前承包人应将混凝土(砂浆)浇筑所需原材料、机具设备、人员配备及设计施工配合比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施工配合比应根据混凝土拌和设备生产能力计算出水泥及其它材料用量。
13、(施A-13)工程材料(试验)送检见证单
承包人对进场后的工程材料或工程应进行的有关试验(或对外委托试验),采集料样的过程和样品均需经监理工程师见证。
14、(施A-14)工程业务联系单
本表适用于没有专用表格,但根据合同规定和监理要求,承包人又必须书面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申请、报审、报批、请示、申报和报告等,例如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等,可用此表。
注意:有专用表格的,必须采用有关专用表格,不可采用此表,否则予以退还重报。
15、(施A-15)工程变更报审表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有足够的理由对工程的某部分提出变更要求,可填报本表向监理机构申报,由监理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建设单位)审批,并经设计代表同意后,由监理机构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
同时提交的附件有: (1)变更设计图及说明; (2)工程量清单;
(3)工程量变更前后对照资料等。 16、(施A-16)隐蔽/分项工程报验单
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可以计量的某一部分工程完工后,必须按合同要求以本表报监理工程师检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后,对合格工程则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对不合格工程则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17、(施A-17)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
在施工期间,工地所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承包人应用最快的方式报告监理机构,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对事故进行认真处理,并调查发生问题(事故)的原因,报送《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方案报审单》3份。
18、(施A-18)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工程问题(事故)经调查、处理后,应及时提出详细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案以及今后的安全防范措施报监理机构、设计代表和业主(建设单位)。
19、(施A-19)整改复查报审表
承包人对各方面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答复或回复各种指令,用此表进行记录、签证,以形成规范的整改反馈制度。
20、(施A-20)复工报审表
本表用于被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停工通知单》、《现场指令》《工地指示》责令暂停施工并经整改复查同意后的复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复工条件具备时予以批准,并签发《复工指令》。《复工指令》一经批准,承包人应立即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复工指令》复工,并有效地继续施工。
21、(施A-21)工程施工计划(调整)报审表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书以后的20天内,应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此表亦可做为工程阶
段性进度计划的调整。
22、(施A-22)延长工期报审表
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认为有理由时,在和延期有关情况发生后20天内向监理机构提出申报,由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提交的附件有:(1)要求延期的原因和理由;
(2)延长工期的计算。
23、(施A-23)工程周(月)施工计划进度表
承包人应在本周五(本月25日)前按工程现场实际进度,并结合劳动力、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情况编制下周(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24、(施A-24)日报
承包人使用此表每天书面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人员、设备、材料、进度等情况。
25、(施A-25)施工工作月报
承包人应按照表格要求的内容详细填写,如实反映每月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等情况。
26、(施A-26)预付款申请表
承包人在已向业主(建设单位)提交了经过认可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函后10天内,即可填写此表报监理机构审核,并经业主(建设单位)审批确认,并作为付款申请的附件。
27、(施A-27)工程(月)付款申请表
承包人应按照业主(建设单位)的规定定期填写本表,报监理机构审查,并经业主(建设单位)审批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28、(施A-28)工程(月)付款报审表
本表由承包人在每月20日前,根据实际完成的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和数量(《工程计量计算表》)认真填写本表,报监理机构审查,并经业主(建设单位)审批后的本表作为本期付款申请的依据。
本表后应附有必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合同外工程通知》、《变更指令》、《工程检验认可书》及有关文件等。
(施A-28-1)工程计量计算表
承包人在接到监理机构批准的《隐蔽/分项工程报验单》和《工程检验认可书》后进行计量,按本表填写,报监理工程师确认,本表作为月计量支付的依据。
29、(施A-29)月施工完成情况报审表
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按表格中的要求进行编制。
本表作为《施工工作月报》的附件。 30、(施A-30)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
承包人收到由监理机构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及时作出工程变更费用的计算,并及时向监理机构进行申报。
本表为《变更指令》的附件 31、(施A-31)索赔报审表
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认为有理由时,应在第一次出现引起索赔事件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图、项目、理由、经过及金额填写此表上报监理机构和业主(建设单位)审批。索赔包括费用和工期索赔。
32、(施A-32)单位工程质量核验申请单
承包人在某一单位工程完工,工程质量经过自检达到合同要求,并具备质量检验评定的条件后,填写此表向监理机构申请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的核验工作。
33、(施A-33)交工申请报告单
承包人对已完工程进行自检合格,并经监理机构核验、签认,监理机构认为已符合合同要求后报业主(建设单位)审批。
34、(施A-34)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完工后。应对单位工程中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和汇总。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作为《施工工作总结》中的内容之一。
本表为《单位工程质量核验申请单》的附件。 35、(施A-35)中间验收证书 36、(施A-36)交工验收证书
37、(施A-37)工程保修终止证书 38、(施A-38)技术核定报审表 39、(施A-39)施工工作总结
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合同段工程起止时间、主要工程内容。(2)机构组成:主要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管理机构设置。(3)质量管理情况:质量控制措施、施工中工程质量自检情况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工程质量的评价。(4)施工进度控制。(5)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6)环境保护与节约用地措施。(7)施工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8)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评价。(9)施工体会。此总结作为单位工程或标段工程质量验收的必备资料。
二、监理机构发送用表
1、(监A-01)监理业务联系(通知)单
本表适用于没有专用表格,而又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人的意见、批准、批示和决定等,或者当监理工程师因某种需要下达通知,但又在无专用表格时,也可采用此表。
2、(监A-02)监理备忘录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作沟通过程中可以使用本表,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向业主(建设单位)报告有关问题时也可使用此表。
3、(监A-03)会议通知
本表用于监理机构主办的会议,通知由监理工程师签发。 4、(监A-04)会议纪要
由监理机构召开的会议所形成的纪要范本。 5、(监A-05)工程停工通知单
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自已的判断签发此表,以此方式指令分项工程或某道工序的暂停施工,全部工程的停工及分部工程的停工须由业主(建设单位)决定。
6、(监A-06)设计变更通知单
本通知只适用于原施工图设计的疏漏、不合理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而需要对合同内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时;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以《工
程变更报审表》为依据;业主(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以文件为依据;经业主(建设单位)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发本通知,要求承包人执行,同时签发《变更指令》。
7、(监A-07)工程检验认可书
本表是由总监理工程师用于对承包人《隐蔽/分项工程报验单》的认可,并报备业主(建设单位),也是填写《工程计量计算表》和申请付款的前提。对于不合格工程不能予以计量和申请支付,并要求承包人返工或报废重做。
8、(监A-08)合同外工程通知单
由于工程实际情况需要或客观的变化而发生合同内不包含的工程,不管由谁提出,都必须由业主(建设单位)同意后,由监理机构通知承包人执行。
9、(监A-09)索赔审批书
本审批书是对承包人以《索赔报审表》申报的索赔项目的审核批准,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和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理由,详细核实后,报业主(建设单位)审批。承包人以此作为申请付款的依据。
10、(监A-10)现场指令
本现场指令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签发的“应急”指令,它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总监理工程师或某授权的监理工程师《工地指示》的确认。
11、(监A-11)复工指令
当以《工程停工通知单》停止施工的工程,其暂停因素已消除,承包人以《整改复查报审表》申报时,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证实后签发,全部工程及分部工程的复工需经业主(建设单位)审批后下达。
12、(监A-12)工地指示
一般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其使用范围是:对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的《现场指令》的确认或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13、(监A-13)变更指令
用以正式确认设计变更、工期变更、合同外工程、合同工程量的调整等,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报业主(建设单位)审批。
14、(监A-14)工程控制(水准)点移交记录表
工程控制(水准)点记录是依据业主(建设单位)核发的工程设计控制(水准)点记录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下发,承包人依此进行复测验收,并依此进行施工。
根据有关规定监理机构亦应进行复核。 三、监理机构上报用表 1、(监B-01)监理工作月报
监理工程师每月应向建设单位和上级监理机构报送工程监理月报,其内容包括:本月工程概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的其它事项,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监理工作小结等。
2、(监B-02)专题报告
本表适用于没有专用表格,而又必须以书面报告给业主(建设单位),或请示业主(建设单位)予以答复的专用表格。
3、(监B-03)工程初验报告
在承包人提交《单位工程质量核验申请单》并经过核验合格后,组织初验小组,按照表格内容的要求进行初验并形成报告。
4、(监B-04)工程质量评价建议
在承包人提出的《交工申请报告单》后,工程经过初验,要求承包人对初验小组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完毕后,向业主(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价建议,其主要内容:工程概况、质量评价依据、工程质量控制情况、监理平行试验、抽检情况统计、主要设计变更情况、变形观测资料分析、质量评价意见等,并附:质量保证资料核检记录表、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表、整体尺度检测表。
5、(监B-05)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概况:合同段监理组织形式、管理结构、人员投入情况。(2)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
中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情况总结、工程质量评定情况。(3)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和合同管理情况。(4)设计变更情况。(5)质量验收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6)监理工作体会。
四、监理机构检查记录用表 1、(监C-01)现场巡视记录表
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安全、测试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现场使用的设备、材料、施工机具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
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测试仪器、仪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一次。 2、(监C-02)现场旁站记录表
旁站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时,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详细地做好旁站记录。
3、(监C-03)监理日志
监理机构应对每天气象、水文,施工、监理主要人员缺勤情况记录外,对在工程监理检查中所发生的有关质量、进度、计量支付审核等工作内容进行记录。
4、(监C-04)桩身质量检查记录表
预制桩进场后对桩身质量检查记录用表。施工单位外购桩进场后也要进行检验,采用此表记录。
5、(监C-05)试桩压载试验记录表 设计要求对基桩进行试桩记录用表。 6、(监C-06)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
监理机构在对施工单位某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时记录用表。 五、工程施工检验记录用表
1、(检A-01)施工基线、水准点验收记录
工程施工基线、水准点测量控制应有布设平面图和计算书。使用
前应进行检查验收。
2、(检A-02)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工程测量控制点应有布设平面图和计算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
3、(检A-0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应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的质量情况应描述清楚。有关试验检测的内容应注明检验报告编号,验收意见栏中应注明是否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结论性意见,对于检查数据较多的,可用施工综合记录表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作为验收记录表的附件。
4、(检A-04)水下基槽开挖断面测量验收记录
水下基槽开挖应有开挖断面图和断面测量验收记录,本表作为断面测量验收记录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