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价编制说明(东段)
一、 报价依据:
1、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招标图纸。
2、 《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上海市市政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
二、 工料单价的说明:
1、 主要工料单价参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2008年11月)要素价格及市场现行价格。
2、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报对成型钢筋、钢筋、钢绞线的变化幅度±5%,当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自报幅度时,应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的要素价格。
三、 预算书编制的相关说明:
1、 土方工程结合我公司投标方案计量并报价。其中,周边工程的基坑土方回填按招标文件说明,由原周边施工单位负责,不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
2、 钢箱梁内给排水管钢支架等钢制品及钢箱梁下的支座属钢箱梁制作工作内容,不列入本次报价。
3、 交通设施中二立柱桁架式龙门架的预埋件根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列入本次报价。
4、 SN5路以东高架路消防系统,由于图纸无比例,因此管线长度按照图纸中设计标注长度计算。
5、 监控预埋部分,缺少相关平面布置图,数量依据设备材料清单进行报价。
6、 相关专项施工措施结合我公司投标方案计价。今后方案如需调整,则经业主确认后实施。
7、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根据有关规定按投标单位自行承包范围内的预计外来从业人员用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5.5%*工期月计算。
四、 工程目标及承诺:
1、 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争创“上海市市政金奖”。若未达到自报质量目标,则扣除合同总价的0.35%。
2、 工期目标:投标自报工期328日历天,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并确保节点工期目标的完成。若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处以合同总价万分之一的罚款。
3、 安全责任目标:杜绝影响空防安全、机场运营和周边环境的各种行为,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4、 文明施工目标: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在本工程建设期均
要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的要求,做好文明工地的建设,并争创上海市文明工地称号。
5、 工程发包管理:承包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绝不转包。
五、 对招标文件的承诺:
1、 对空防安全的承诺:严格遵守虹桥机场空防安全有关规定,做好所辖职工空防安全教育;严禁职工违规进入机场跑道、禁区范围。如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中标单位施工甚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2、 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承诺:中标单位进入虹桥枢纽的施工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和机场有关规定,严禁超载超速,同时制定车辆在施工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3、 对管网管线安全的承诺:杜绝任何因中标单位原因损坏机场管网管线、影响机场正常运营及周边环境;如违反规定,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 其他方面安全的承诺: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建委关于“上海市建设工地扬尘控制若干规定”([2003]504号文)的要求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防止施工现场的沙尘及轻质材料被风吹至机场已经投入使用的区域而影响机场的运营。凡涉及到机场运营的其它方面,中标单位也必须充分重视。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影响机场的正常运营,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得一切后果。
5、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上海市相关规定安全规定,并严格执行《上海机场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办法的规定。
6、 委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未经建设管理单位书面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调换和撤离。否则处以经济处罚(调换项目经理的处人民币50万元处罚,调换项目总工程师的处人民币30万元处罚,调换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处以10万元/人次处罚)。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作为现场项目班子的核心成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常驻工地,除身残、司法机关羁押外,确保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少于5个整日,否则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天的经济处罚;项目总工程师处以500元/天的经济处罚。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200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