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统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定期听取分管校领导的消防安全工作报告,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研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实验小学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单位的安全负责人报告消防情况,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实施和组织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拟定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防火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知识、防火安全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完成单位消防负责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