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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2 年04 月 1.总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 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概要: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是石家庄市一条连接东西方向的轨道交通干线,穿越了桥西区、桥东区、长安区、高新区,四个行政区。
1号线一期工程起点西三环,在主城区内一路向东沿中山路敷设,途径中山西路、中山东路两条主干道。主要经过西王客运站、法医医院、军医医院、和平医院、烈士陵园、新百广场、北国商场、市、省博物馆、河北医大、建百大楼、艺术学校、白佛口客运站等主要集散点。之后穿过京珠高速后转向南至长江大道,沿途经过海世界、高新区管委会。之后沿长江大道转向东,在新城区向北转入秦岭大街一直向北,到达终点东兆通站。全线采用地下线敷设。
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3.9km,地下车站21座,平均站间距1.155km。西三环与中山西路东北角设张营停车场,设东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线路预留延伸至正定新区条件。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
拟建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3.9km,地下车站21座,平均站间距1.155km。在线路西端设张营停车场,在线路东端设东兆通综合维修基地1座。线路预留延伸至正定新区条件。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20)》,本线拟分期实施。1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设计工作和土建施工全线同期进行实施,全线计划于2017年6月通车试运营,
全线施工总工5年。
(三)评价等级
(1)城市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HJ 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项目占地长度小于50km,项目区为一般区域,确定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范围内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敏感建筑的增加量将超过5 dB(A),根据HJ 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中规定的评价等级划分原则,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按一级评价开展工作。
(3)振动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参考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结合沿线地区实际状况,本次振动环境影响评价拟参照噪声评价的工作等级,按一级评价深度进行。
(4)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中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按HJ/T2.3 三级评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5)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地下水评价按Ⅰ类建设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弱,含水层污染特征分级为中-易,建设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程度分级为不敏感,污水排放级别为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简单等评价因子,确定本次地下水环评工作等级为二级。
(6)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由于地铁列车采用电力车组,无废气排放;在车辆段内工作的内燃轨道车、锅炉房废气及餐饮设施废气排放量很小;地下车站排风亭排气中的异味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HJ/T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规定,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且可进一步从简。
(四)评价范围
(1)城市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评价范围
鉴于本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及环境影响特点,同时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评价范围拟定同工程设计范围。
(2)声环境评价范围
各车站风亭、冷却塔周围50m以内区域,车辆段、停车场厂界外50m区域,必要时适当扩大。
(3)振动环境评价范围
环境振动及文物振动影响评价范围为距线路外轨中心线两侧60m;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影响评价范围为隧道垂直上方至外轨中心线两侧10m。
(4)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当工程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时,评价范围为工程废水排放口。当工程废水排入地表受纳水体时,其评价范围为排放点周围300m。
(5)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
本次工作调查与评价范围:西起山区平原区界线,东至九门、大同、丽阳、城郎一线;北自滹沱河冲洪积扇与磁河冲洪积扇交接处,南至栾城县冶河镇一线,总面积,1321.273km2。
(6)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各车站排风亭周边50m内区域;车辆段、停车场新建锅炉房周围200m 以内的区域。对于车辆段内燃轨道车、燃气锅炉及餐饮设施排放的废气只说明污染物排放情况,不进行扩散分析。
(7)固体废物评价范围
沿线车站、车辆段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 (五)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评价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交通干线、铁路两侧执行“4a类标准”标准限值;
2)评价范围内各敏感建筑环境振动标准根据用地性质分别执行
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相应限值;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1 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4)民心河、石津总干渠水质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Ⅴ类水域标准;
5)地下水: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噪声应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 2)该项目张营停车场、东兆通车辆基地厂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3)电磁: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4)各车站排水水质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三级标准;
5)东兆通车辆段设置有小型食堂,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限值;
6)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
2.环境质量结论 (1)大气环境
2009年石家庄市城区环境空气呈现“煤烟型”污染特征,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1.08,污染等级为轻污染,主要污染物为降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年日均值为0.104毫克/标立方米、0.046毫克/标立方米、0.035毫克/标立方米,同比去年可吸入颗粒物下降了9.6%,二氧化硫与去年持平,二氧化氮上升了12.9%。目前大气主要污染物也为可吸入颗粒物。
(2)水环境
2009年石津干渠,水体综合污染指数4.10。石津干渠市区段上游
的监控断面的污染程度变化不大,而市区下游则污染程度较重。石津干渠各断面污染程度排序为运河桥>兆通>杜北>黄壁庄桥>南张村。首要污染断面为运河桥断面,污染
负荷分别为24.02%。2009年度石津干渠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汞、生化需氧量,其污染分担率分别为27.30%、15.52%、14.06%、11.97%。民心河目前水体为劣Ⅴ类。
2011年10月15日和2012年2月20日两次对轨道交通1号线周边地下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大谈村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盐超标,二十里铺总硬度、盐超标,棉七总硬度超标,棉二厂总硬度、盐超标,石药厂总硬度超标,二十七军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盐超标,东杜庄溶解性总固体超标。综上所述,采样井点主要是总硬度及三氮超标,总硬度超标与石家庄市地下水位下降,降落漏斗的形成有关,水位下降使得还原环境转化为氧化环境,且径流条件变差,增加了地下水中硬度。上述三氮超标取样点都位于生活区,三氮超标主要由于生活污水、粪便及生活垃圾的排放引起。
(3)电磁辐射环境现状
根据2009年石家庄市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石家庄市城区电磁辐射环境0.10MHz~3000MHz的“电场强度”在0.09~0.71V/m之间,低于电场强度限值,石家庄市辐射环境较好。
3.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本工程大部路段位于城市区域,施工点多、线长、工程施工将不可避免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大气环境,另外对绿地、水环境、交通、景观、社会环境均有一定的影响,须采取必要措施。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石家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有关其他国家、石家庄市有关建筑施工环境管理的法规要求,并将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
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工,使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3)施工单位应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要求,工程影响城市绿化的,在设计中和施工前,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清理干净场地,为绿化创造条件。
(4)为使施工对沿线地区居民生活和交通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对城市交通进行分流规划,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走行路线及时间进行统一安排,防止交通堵塞。对施工引起的管线、路面、建筑物的破坏应随时维修恢复。
(5)施工期噪声、振动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应从管理的角度加以控制,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强噪声、振动工作如打桩等不应安排在夜间进行;对于噪声、振动影响较大的工作,距振动敏感建筑物应当保留合理的距离,还应在施工
场地厂界靠近敏感建筑一侧临时建设4m高的隔声围墙或隔声屏障,同时也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一侧建临时工房以起到隔声墙作用,以减轻噪声和振动的影响。
(6)建设单位应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时到市政管理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运输垃圾、渣土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7)各车站施工点产生的废水均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三级标准。
(8)应妥善处理市民投诉,由于本工程施工范围广、时间长、不可避免会噪声附近居民生活不便,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很大程度上能使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为此施工单位应专门设立“信访办”,接待群众投诉并派专人限时协调解决,尽量争取居民谅解,取得市民的支持和理解。
(9)本工程沿线周边没有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皮革等工业企业,土壤中不会含有较高浓度的有毒物质,工程弃土为一般性土壤。但所有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依然应给予高度重视,要有风险防范意
识,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做好土壤中毒防范的提示、防护及应急处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迹象,还应立即停工,待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在未明确土壤检测结果和处置意见前不得继续开工。
4.运营期环境影响 (一)景观环境影响
(1)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经过地区是以人类活动为中心,以城市生产为基础的人工生态系统。该生态系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及功能完整性,由于人工的有效管理及能量补给,系统可以得到较稳定的维持和发展,并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基本不会影响区域原有的城市生态系统。
(2)与城市地面交通比较,本项目除停车场、车辆段集中占地较多外,沿线仅有出入口、风亭占用少量土地,因此工程占用的土地大为节省。而且本线沿城市既有(或规划道路)行进,在缓解地面交通的同时,可最大限度保留既有道路中间和两旁绿化,有利于绿地等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可达到改善城市景观的目的。
(3)一期工程投产运营后,将提高沿线地区各功能拼块景观的通达性,使沿线功能斑块之间各种生态流入、输出运行通畅,从而保证城市的高效运转,提高城市景观生态体系的稳定性,确保了城市的健康发展。
轨道交通具有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等优势,1号线一期工程在增强沿线景观稳定性,促进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二)文物影响
(1)1号线一期工程的建设,对于改善沿线人民的出行条件,提高乘车舒
适度,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缩短出行时间,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还能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及改善城市沿线的居住质量。
(2)本项目两侧60米范围内共有1处文物保护单位,309号院。据预测,309号院可以满足《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
(GB/T50542-2008)的要求,但考虑到文物保护单位的特殊意义,环评对轨道交通1号线两侧60m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区段采取了减振措施。
(三)噪声环境影响
(1)本项目沿线共有13处噪声敏感目标,22个噪声敏感建筑,其中有1处主要受车辆段噪声影响,其余主要受地下车站排风亭和冷却塔噪声影响。受本工程噪声影响的地区包括石家庄市桥西区、桥东区、长安区和高新区,沿线两侧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区域标准。
(2)工程沿线敏感点环境噪声现状昼间为47.2~68.5dB(A),夜间为40.2~62.6dB(A),对照GB3096-2008各敏感点执行的相应标准,昼间22个测点中3个测点超标,超标率为14%,超标量为5.5~10.1dB(A);夜间22个测点中6个超标,超标率为27%,超标量为1.8~15.9dB(A)。通过环境噪声现状调查及监测得知,评价区域现状声环境主要受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影响。
(3)主要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地下线段
本项目非空调期环控设备正常运行后,在未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前,在昼间共有5处敏感点,9栋敏感建筑噪声预测值超标;在夜间共有10处敏感点,16栋敏感建筑超标;各敏感点环境噪声超标量昼间在0.3~12.8 dB(A),夜间在0.7~18.2 dB(A)之间。在非空调期,风亭的运行对周边的敏感建筑存在一定的影响,对比现状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车站风亭投入使用后,在风亭运行期间风亭噪声使周边敏感建筑昼间超标率增加了27%,夜间超标率增加了45%。
本项目空调期环控设备正常运行后,在未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前,在昼间共有5处敏感点,10栋敏感建筑噪声预测值超标;在夜间共有10处敏感点,16栋敏感建筑超标;各敏感点环境噪声超标量昼间在0.1~13.3 dB(A),夜间在0.7~18.8 dB(A)之间。对比现状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车站投入使用后,在冷却塔、风亭运行期间冷却塔、风亭噪声使周边敏感建筑昼间超标率增加了32%,夜间超标率增加了
45%。
2)车辆段、停车场
东兆通车辆段和张营停车场均位于1类功能区,预测结果显示,在距车辆段出入段线40m之外能满足1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要求。经现场调查,东兆通车辆段周围40m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且车辆段平面布局时将高噪声设备靠近厂区内侧设置,减小对周边噪声影响。
(4)防治措施建议
1)对地下车站环控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建议全部地下车站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9处风亭区进、排风消声器加长至4m以上,需增加投资120万元;3处风亭区调整位置,使其远离敏感目标;1处住宅楼需要进行环保拆迁,总拆迁费用为2100万元。
2)地下线经过大量非建成区,在这些地区进行建设时,地面新建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应与地铁车站风亭、冷却塔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具体为: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地铁风亭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在此范围内应禁止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根据噪声预测,在采用低噪声设备的条件下,距风亭和冷却塔23m之外才能满足2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要求,35m之外才能满足1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如在此范围以内建设声环境敏感建筑,则应由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列车进出车辆段线路位于地面部分的线路两侧40m范围内限建噪声敏感建筑物。
(四)振动环境影响 (1)现状评价
现状环境敏感点振动监测结果表明,地铁沿线各监测点昼间的VL Z10监测值为48.7~66.2 dB,夜间的VL Z10监测值为45.6~.3 dB。各监测点监测值均符合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不同环境振动功能区规定的昼夜限值。
(2)预测评价
环境振动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沿线共有振动敏感点68处,共设122个振动预测点,对照沿线各敏感建筑所在区域的振动标准限值,
在运营期地铁列车振动VL Z10对沿线环境的影响在52.8~71.6 dB之间,按VL Z10进行评价,沿线有26个预测点超标,超标率为21.3%。其中昼间超标0.1~1.6 dB,夜间超标1.1~4.6 dB。
按VL Zmax进行评价,本工程沿线共有59个预测点的预测值(VL Zmax)超过了测点所在区域的振动限值,超标率为48.4%。其中昼间超标1.1~4.6 dB,夜间超标0.1~7.6 dB。这些测点超标的原因主要包括距离线路过近和列车行经速度较快。
本次评价敏感目标中,有1处敏感目标二次结构噪声超过参考标准,超标0.1dB,可能受二次结构噪声影响。采取减振措施时对结构噪声影响加以考虑,适当加强减振措施,以减轻二次结构噪声的影响。
(3)振动污染防治措施与投资
由于列车经过时的VL zmax比VL z10值略高(约3dB),在本工程采取减振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到列车通过时振动最大值对建筑的影响。根据公众对轨道交通振
动的投诉情况和以往地铁项目环评管理和验收的经验和要求,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453-2008)中振动治理措施的有关规定,本次环评以VL zmax作为采取减振措施的参考值。
综合考虑目前国内外地铁工程中常用的减振措施,并考虑其综合减振性能和施工的便利性,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建议全线共需采取弹性长轨枕7279双线延米(14558单线延米),采用刚弹簧浮置板2203双线延米(4406单线延米)。需要投资为7026万元。
在采取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建议的工程减振措施后,本工程可以将地铁列车的振动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4)振动影响范围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积极与规划部门沟通,对线路两侧规划敏感地块的建设提出合理建议,本次环评提出线路两侧距外轨中心线30m振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住宅、医院、学校等振动敏感建筑。
(五)电磁环境影响
本工程建成后,线路两侧15米范围内将无环境敏感点。类比北京
地铁5号线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工程运营后,列车运行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对地面段沿线10米处居民收看电视信号影响很小,所有频道的信噪比远大于35dB,即正常收看电视不受影响。由于本工程沿线有线电视普及率很高,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对沿线居民收看电视的影响很小,因此无需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运营期应加强绝缘子和接触轨的清洁维护工作,避免因污染放电形成电磁辐射噪声。
(六)大气环境影响
(1)本次环评调查结果表明,本工程地下车站风亭50m范围内存在17处环境保护目标,其中有6处保护目标位于地铁风亭15m范围内,分别为省地矿局宿舍1#楼、河北师大附小逸夫楼、中建一局六公司生活区17#楼、荣国花园12#楼、谈固新村1#楼、2#楼。针对不同情况,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时,对2处平房敏感点(省地矿局宿舍1#楼、中建一局六公司生活区17#楼)位于风亭周边15m范围内的建筑进行环保拆迁;结合噪声治理,河北医大站的1号风亭建议往东边体育北大街挪动,谈固站站的2号风亭建议北移置中山东路;艺术学院站1号风亭建议改建在1A出入口,2号风亭建议改建在4号出入口。
关于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沿线尚未进行详细规划的住宅、医疗、教育科研用地的地块,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应与规划部门充分沟通,结合区域改造规划,在完成道路红线和车站用地范围内建筑拆迁的同时,新的规划建设中的住宅地块,将来进行项目详细规划时应注意在风亭周边留出至少15m的限建距离。
(2)根据类比调查,地铁建成初期,隧道及风道内残留灰尘较多,TSP浓
度较高,经过一段时间,基本上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要求。SO2和NO2基本上与地面空气质量状况一致。
(3)车辆段的内燃轨道车系流动源,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采暖锅炉及餐饮设施均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
能源,燃烧废水为少量的SO2、NO X,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1号线工程建成后,近期除烟尘、SO2和THC等轻污染物增加0.055t/a、0.414t/a、0.398外,其余较重污染物CO和NO X大幅减少量分别为38.40 t/a、2.03t/a。由此可见1号线一期的修建对改善石家庄市大气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5)为使风亭吸入的新风受汽车尾气污染影响较小,建议风亭建筑设计时应将排风口朝道路一侧,进风口背朝道路一侧,同时采用绿化措施,在道路与风亭之间种植密集型绿化林带,屏蔽汽车尾气的侵入,改善风亭进风质量,减少汽车尾气对地铁内环境空气的影响。
(七)地表水环境影响
(1)本工程沿线21个车站生生活污水729.52m3/d,26.63万m3/a。海世界站、卓达星辰站、火车东站站、东杜庄站、东兆通站5个站,现状周边未铺设有市政管网,这5个站自建污水管线,接入规划的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其余车站则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各车站排水水质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张营停车场内采用雨污水分流制,生活污水经生物接触氧化+MBR处理后回用于场区内冲厕和绿化;暴雨季、冬季不进行绿化时产生的废水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桥西污水处理厂。张营停车场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的二级保护区内,为保证不污染水环境,在张营停车场内不进行洗车及车辆维修。因此,没有生产废水产生。
(3)东兆通车辆段内采用雨污水分流制,生活污水经生物接触氧化+MBR 处理后回用于场区内冲厕和绿化;检修车间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气浮池处理后,达到检修工艺要求后循环使用;洗刷废水经中和、沉淀、隔油、过滤处理后,重复利用。车辆段产生的污水非冬季可作到零排放,冬季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利用不完,可以接入雨水管网,排入周边沟渠。
(4)本项目在下阶段设计时,应在各车站、张营停车场、东兆通
车辆基地的污水处理池、化粪池和污水管接头处,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并建立健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防止污染地下水。
(5)本工程各设施共排放污水26.72万m3/a,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CODcr 106.t/a、BOD5 66.81t/a、SS53.44t/a,氨氮6.68 t/a。
(6)东兆通车辆段内检修车间含油废水的水质很大程度上与工作人员的操
作情况有关,如操作不当和管理不当,会使大量油污流入水沟,将使污水中石油类含量增加。建设单位应严格管理,加强工人环保意识,尽量减少油的跑、冒、滴、漏,可有效减少对污水处理系统的负荷。
(八)地下水环境影响 1、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
(1)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 ①施工期
根据轨道交通1号线结构底板埋深、现状及施工期预测地下水位,并考虑连续丰水年对地下水位的影响,施工过程中车站和区间不涉及到施工降水。
②运营期
根据轨道交通1号线结构底板标高、预测地下水位标高,并考虑连续丰水年对地下水位的影响,运营期最高地下水位标高低于轨道交通1号线底板标高,地下水不会对轨道交通1号线造成浸泡影响,轨道交通1号线线路也不会改变地下水流场。
综上,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地下水位均低于各站的基础标高,因此石家庄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不需要降低地下水位,轨道交通1号线的建设也不会改变地下水流场。
(2)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①施工期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下雨
时冲刷浮土及建筑泥沙等产生的地表径流等。如管理不善,乱堆乱放,可能转入环境空气或地表水体,并通过包气带下渗影响到地下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将被集中堆放于有防渗措施的区域,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走集中处理。不会长久留存,避免降雨淋滤作用的影响,不会影响地下水。
施工期正常工况,经预测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浓度没有超出检测限,可视为对地下水没有影响。施工期非正常工况,化粪池开裂污染物外泄,只要在7天事故处理期内修复好,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将不会超出检测限,可视为对地下水没有影响。
②运营期
拟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石家庄市政管网。
运营期正常工况,各车站点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没有使地下水污染物的浓度超出检测限,视为对地下水没有影响。而位同车辆段由于污染物浓度大,长期跑冒
滴漏使地下水污染物的浓度不但可以检出,而且已超标,故防渗和定期检测工作必须做好,防止对地下水质造成影响。运营期非正常工况,化粪池开裂污染物外泄,只要在7天事故处理期内修复好,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将不会超出检测限,可视为对地下水没有影响。
综上分析,建设项目场区地下水敏感性差,污染物排放简单,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产生其他环境地质问题,因此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为了有效的防止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污染,必须对场区内建设场地地表进行硬化和必要的防渗处理。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本项目必须采取完善、有效的防渗处理措施,力争场区内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在采取上述防渗、防污措施以外,根据本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从水文地质角度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议:
(1)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
应对项目区周围浅层孔隙水和深层岩溶水进行长期期监测,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应及时查明污染原因并采取相应补救和应急措施。
为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与水质变化趋势,应对场区及其周围地下水质进行定期监测,通过对监测井中水质监测可掌握浅层含水层水位变化动态及水质情况。
场区内监测井应每月定期取样分析,上、下游应每季度定期取样监测分析,发现异常,应增大监测频率。
一旦发生紧急污染物外泄情况,对场区范围内以及周边布设的监测井进行紧急抽水,所抽取的地下水统一存放在储水池内。并进行水质化验分析,分析频率开始可以为每小时一次,随分析结果可逐渐延长分析时间。
(2)对废水贮存池、污水处理厂等点状产污区应采用防渗基础、硬化地面等严格的防渗漏措施,同时应杜绝多点分散排污引起的多点污染源。
(3)对于污水输送管道等线状产污区采用沿途地基的防渗漏处理措施,因此应建立严格的防渗管网,并应设置管道沟,以便及时发现漏水点,完善废水排放系统。
(4)结合拟建场址的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场区防渗可行性研究工作。
(九)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土弃渣,在按照有关要求清运到市规定的消纳场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其产生量为5.32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废金属屑回收再利用;废蓄
电池定期由厂家回收,含油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油和渣、各工序擦拭油布、废变压器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危险固体废物危害。
因此本工程施工期间和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很小。5.工程建设合理性分析
(1)1号线的建设符合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布局要求,有助于形成石家庄市紧凑而综合的大都市格局,同时通过与其他城市公共交通的换乘表达城市居民的群居特性,形成城市、郊区之间的便捷、流畅的交通,本工程的建设是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项目在工程选线和线路敷设方式设计时,充分考虑了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使本工程的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因此工程选线和线路敷设方式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性。
6.公众参与
(1)本项目环评认真执行公众参与的制度,公众多层次多方位的参与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编制,不同意见的公众的意愿得到了充分表达,环评报告采纳了与本项目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同时,对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情况均予以告知。
(2)公众参与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的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本次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200份,回收186份,回收率93%。公众参与结果显示,有97.85%的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其中27.96%的被调查者在保证出行方便、不干扰正常生活、要求治理达标、或要求赔偿和搬迁条件下支持本项目。不支持的人有4人,占被调查者总数的2.15%。不支持的原因为:担心地铁修建会对房屋造成毁灭性的伤害,或者认为出行不需要乘坐地铁等。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石家庄目前急需修建1号线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也听取、回访了不同意项目的公众,将他们提出的规划意见、铁路噪声治理意见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3)建设时要加强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报告书中施工期的环保措施,避免交通阻塞、污水漫流及施工扬尘、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4)沿线公众对噪声、振动方面的环境影响最为关注,环评建议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等单位应重视公众所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可行环保措施确保本工程噪声、振动及施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制定环境投诉应急处置方案,依法及时处理建设及运营
过程中发生的环境纠纷。
(5)本次公众调查的结果提醒有关建设、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应重视本工程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综合措施,取得沿线公众的理解
和支持,充分发挥本工程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7.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通过落实设计文件和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后,本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下,本工程是一项社会效益显著、符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工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工程选线基本合理,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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