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若干思考?

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若干思考?

来源:华佗小知识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Ocr7年2月 第4卷第2期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Feb2007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1 Vo14 No.2 .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若干思考? 许传华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要:地方金融稳定工作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特点的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 地方与有关部门发挥好协调作用。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以达到有效防范和化 .摘,解区域金融风险、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之目的。 关键词:地方金融;金融稳定:协调机制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金融稳定是指金融运行的一种状态, 在此状态下,金融作为金融媒介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金融风 闭破产和清算的法律框架,目前实行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 从本质上讲是一部关于金融机构行政关闭的法规.相对比较 简单,离真正规范金融机构破产行为的法律还有很大差距。同 时,我国仍然存在着一些导致金融不稳定的制度缺陷。比如, 至今尚没有较为清晰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金融监管协 调法律制度有待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缺失.金融 险能得到有效控制,金融业本身也能保持稳定、有序、协调地 发展。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保持协调关系。地方金融稳定 协调机制是有关部门为达到地方金融稳定目的而建立的相互 沟通信息、相互协调行动的一种制度安排。地方金融稳定工作 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特点的工作,涉及经济、 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地方与有关部门发挥好协调作用。 因此,在充分认识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的有关情况的 基础之上。有针对性地探寻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问题 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约束乏力。金融诈骗行为的刑事责 任追究不足,债务人债务追究法律制度存在缺陷。 缺陷之三: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的机制缺陷。地方 金融稳定协调工作由谁牵头、银行和监管机构的作用如 何发挥等等,虽然各地进行了各种探索和尝试,但大多停留在 “纸上谈兵”,没有经过实践的考验。我国的金融监管是在 、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缺陷 缺陷之一: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的基础缺陷。作为 分业经营的原则上建立起来的,一直以来,银行业、证券业、保 险业的监管自成系统。工作中各司其职。各部门之间尚未建立 起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和长效协调机制,难以做到信息共享。 而地方金融稳定往往涉及到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监管当局以 及各级部门等多个方面,协调机制的缺乏极易导致各方 在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中的职责不清.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沟 通和协调,影响了地方金融稳定工作的效率。可能造成风险处 置和救助机制的低效率。 缺陷之四: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的组织缺陷。银监 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基础.我国现行的支付结算体系存在一 些问题。保证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性与高效性仍未提到维护 金融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在金融监管职能分离后,银行获 取金融机构信息的实效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都比过去直接从 事监管时有了困难,同时各监管机构对各项金融业务活动的 情况和数据在调查采集、整理分析过程中的标准和侧重点也 不尽相同。对风险的关注程度也不一致,而且数据透明度低、 数据质量不高。而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危及金融稳定时,作 为维护金融稳定主体和最后贷款人的银行只有更多地依 赖风险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判断。这 样一方面很可能使银行和监管机构对风险的判断和评价 机构分设前,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有专门的监管部门,分设后, 银行的监管职能转换为维护金融稳定职能.责任更加重 大,工作内涵更加丰富,按新“三定”方案,总、分行及省会中心 支行设立了金融稳定处、配备了相应人员专门从事维护金融 稳定工作,而地方中心支行以下却未设立相应的部门。机构缺 失造成信息传导方面不畅,使履行金融稳定职能大打折 扣。再加上银行分行实行的是大区设置,省会城市中心支 不一致时,一些事关金融稳定的银行措施在实际工 作中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另一方面叉可能使银行在危机 真正到来时对风险认识不足,判断错误,从而错过最佳救助时 机,加剧区域金融风险。 缺陷之二: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的法律缺陷。《中 行与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级别都相差半格.银行很难协 调好比自己行政级别高的监管部门。由于我国金融稳定还没 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这三部 法律关于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制度性规定,是一些非常 原则性的规定,还只是一个雏形,操作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和 细化。可以说,我国目前还未形成完整、成熟的市场化的金融 有像货币那样予以明确的目标,银行维护金融稳定 的措施不甚明确,法律中表述也不具体,容易导致银行在 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中的角色错位。 二、加快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思考 法律体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破产保护、存款保险制度等方 面的法律尚未建立;另一方面,对金融机构缺乏一个清晰的关 ・首先,加快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是建立完善的金 42・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融体系的需要。在分业监管下,金融业改革和金融体系的 健全,需要对我国金融业运行的整体状况有准确、全面的了 解。同时。金融监管各部门之间监管的统一性、协调性必 须加强.避免监管相互矛盾,给监管对象带来业务执 行难度。为此,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就势在必行。一方 场、国债市场、资本市场、商品市场等市场,涉及不同省区。在 分业监管制度下。业务内容涉及各家监管主体,而各家金融监 管当局都缺乏此类金融产品的风险监管,成了监管空白 地带。恰恰是这些跨业产品是重大风险点,导致区域性、系统 性的显现性金融风险。在现有的金融监管难以覆盖主要金融 风险领域的情况下,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势在必行。三是有效化 解金融风险的需要。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在市场经济 面,金融业改革开放的需要。金融业的改革是一个巨大的系统 工程.不但要考虑金融业整体改革的推进、金融业的国际适应 能力以及我国金融业自身发展历史进程,而且要考虑我国金 下,显现性金融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要把金融风险造成的损 失和对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影响降至最低,金融风险处置中 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就成了关键因素。一是金融风险处 融业现实发展情况。因此,必须全面准确了解金融业经营管理 现状和改革适应能力,才能制定符合我国金融业实际情况的 改革方案。在金融分业监管下,单靠一家监管机构制定类 似改革方案。存在较大困难。根据编制办规定,人民银行 设立金融稳定局,其职责之一是研究银行、证券、保险业协调 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研究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制定 金融业改革方案等。目前,我国银行尚未建立全口径金融 统计制度,对证券、保险业情况缺乏了解。加快金融稳定协调 机制建设,稳妥推进金融业改革、加快建设适应我国市场经济 发展的金融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另~方面,金融监管统 一、协调的需要。分业监管下.目前由于缺乏有权威的、统 一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门,四个正部级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各自对其监管对象实施监管。在金融监管中出台监管政 策。从法律层面来看,其所依照的法律规定相对较为笼统和宏 观,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法律解释。主要依靠监管当局自身 出台有关金融监管;从金融监管层面来看,监管机构 制定金融监管互不通气,相互割裂,缺乏统一性、协调性、 系统性和关联性。由于存在之间互相矛盾和重叠,导致金 融企业无所适从,造成金融监管执行的有效性和效率严 重背离预期,同时造成信贷不一致、金融市场发展不 均衡,由此给经济金融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建立地方金 融稳定协调机制是金融业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 其次,加快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是提高金融监管 效率的需要。一是准确、及时、全面和完整了解金融企业经营 信息的需要。金融监管当局实施有效监管的前提之一是要对 监管对象的经营管理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掌握 和了解。在分业监管下,各监管主体对监管对象只了解其 经营管理业务信息的一部分,对其整体风险及风险水平的判 断的准确性会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会出现监管当局预期外的 显现性风险,其根源在于不能全面了解监管对象的风险情况。 二是提高风险监管覆盖面的需要。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和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跨行业金融产品、交叉性金融产品 和金融衍生工具等金融新产品不断被引入。同时.各金融企业 不断拓展对金融服务的产品覆盖面,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探索 发展多种理财业务,在现有分业经营框架内发展代理业 务,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这些产品多是跨业、跨市场和代 理理财品种,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业及实体企业.涉及同业市 置的协调,即金融企业风险处置应相对一致,为金融 业风险管理和市场退出创造公平的环境。二是金融风险处置 程序的协调,即金融风险处置要有规范的评估、识别、确任、告 知和风险补偿等完整的处置程序,同时制定覆盖各金融监管 业务范围和监管当局的、协调一致的金融风险处置应急预案。 三是金融风险处置稳定工作的协调。金融风险处置从现实来 看,重大金融风险处置方式,多为银行提供最终支付手 段,因此,建立银行牵头、各金融监管部门参加的协调机 制是重大金融风险处置的客观需要。 再次,加快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是金融稳定预警 工作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下,各微观经济主体的趋利性更 强,由于影响市场运行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复杂性.金 融风险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因此.做好 金融风险的早期预警工作,及时预测金融风险的发展趋势和 水平,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风险管理,降低风险水平.保持 金融业稳定发展,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 金融风险的预警需要相当长时期经济金融运行的样本区间数 据的支撑,这些数据的取得需要各家监管当局的密切配合才 能完成。因此,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需要健全的地方金 融稳定协调机制。 (湖jE省教育厅200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阶段 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06Y184 参考文献: 【1】赵劲松.对建立新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思考叩.金融理论与实 践。2005。(6). (2】华彦勇.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思考Ⅲ.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 (5). f3】王萍.论人民银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职责f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5,(12). [4】柴志新,王兆东。刘涛.金融监督协调机制的法律研究[JJ.华北金 融.2005。(1). 【5】李高建,扈永军,王燕.建立风险监测体系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明.金 融理论与实践,2004。(12). 【6】仲彬。刘念。毕顺荣.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理论与实践探讨叨. 金融研究,2002。(7). -4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