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年龄 (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 贴相片处 驾驶人姓名 申请驾驶校车类型 □专用校车 □非专用校车 申请人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无吸毒行为、无犯罪记录。 (县区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交警秩序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1
申请人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交警事故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并符合年龄等其它校车驾驶资格要求。 (交警车管部门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教育、交警二部门提供校车驾驶人的领取。
2、归城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学校,此表格一式九份,一份存入车管所驾驶员登记档案,另八份分别由教育行政部门、辖区交通大队、城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市交通支队、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学校存档。
3、归市教育局主管部门的学校,此表格一式六份,一份存入车管所车辆登记档案,另五份分别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市交通支队、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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