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关系部2005方案策划015:
物业服务中心更名操作的近期安排
1 主要标识更换2 接听电话说辞更换,更名全员知晓覆盖3 名片、协议内容调整4 监控1 主要标识更换
1.1 大门、欢迎牌、前台背景板等显著标识处含有“管理处”字样须全部更换为“物业服务中心”;由各项目按集团VI格式统一申请制作标识,并落实制作方于12月11日安装到位;1.2由客户关系部向丹统筹安排对花城、城花两个项目其他非紧急需要修改的“管理处”落款的标识进行全面统计,项目上应按要求上报需更换标识的数量、尺寸,客户关系部制定更换计划,并联系制作方逐步更换;
1.3各项目负责邀请所在区房地局物业科、本小区业委会、居委会代表、居民代表出席更名换牌仪式,要求提前与他们就更名事宜进行说明沟通(建议在邀请的同时进行沟通);1.4各项目统一定于05年12月12日上午进行更名换牌仪式,仪式形式建议为与业主代表在新标识牌前合影,然后再进行沟通或座谈,各项目应安排人员负责现场拍照,并于事后制作快报,于05年12月12日下班前报客户关系部;
1.5各项目负责参照公司统一示范文本(见下附),于05年12月10日上午起在小区公告
栏及楼道信息栏发布温馨提示,信息张贴时间为一周;物业服务中心更名温馨提示.doc1.6 客户关系部负责拟定本次更名换牌活动的通讯稿,并与当地媒体联系发布;
2 接听电话说辞更换,更名全员知晓覆盖
2.1 具体要求详见VKWY(客字)[2005]083《关于将“物业管理处”称呼变更为“物业服务中心”
的通知》;\"VKWY(客字)[2005]
083 关于将“物业管理处”称呼变更为“物业服务中心”的通知.doc\"
2.2 各项目须在05年12月11日前完成对本部门全体员工接听电话及答复业主说辞的培训
编制:向丹 审核:董咀良 审批:董咀良
日期:2005-12-9 日期:2005-12-9 日期:2005-12-9
(要求全员覆盖,包括外包后的保洁人员等),保证全员知晓率100%,各项目员工接听电话的准确率100%。
2.3 VKWY(客字)[2005]083《关于将“物业管理处”称呼变更为“物业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于12月9日开始张贴于各项目办公室、各类员工休息室、食堂等,张贴时间为2周。2.4本部员工的培训由各部门于12月11日前自行完成,培训内容为VKWY(客字)[2005]083《关于将“物业管理处”称呼变更为“物业服务中心”的通知》,保证全体员工对更名的知晓,今后对管理处的称谓统一改为物业服务中心;
2.5 四季花城项目负责于05年12月11日完成对电话录音的更换,原先的录音“您好!万科四季花理处”统一更换为“您好!万科四季花城物业服务中心”;2.6 接听电话说辞的更换于05年12月12日零点起统一执行;
3 名片、协议内容调整
3.1 自05年12月12日起,各部门申请制作的新名片落款涉及“管理处”字样须全部更换为“物业服务中心”,客户关系部负责发布更新名片模板,各部门执行,旧名片使用期限为2006年3月1日;
3.2自05年12月12日起,凡体系明确规定以项目名义与其他方签订协议的(如车辆停泊服务协议等),协议内容及落款中涉及“管理处”字样须全部更换为“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同时予以变更;
3.3凡体系内未明确规定可以项目名义与其他方签订协议的,其所签协议落款应为武汉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经公司正常审核审批后加盖合同印章后有效。
4监控
4.1 由客户关系部组织专项检查小组,负责监控物业服务中心更名的贯彻执行;
4.2 专项检查小组于05年12月11日12:00起,一周内对各项目现场标识更换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抽查员工对物业服务中心更名事宜的认知情况;
4.3 专项检查小组从12日凌晨起不定期组织覆盖所有项目的电话暗访,检查接听电话说辞的更换情况;
4.4.4 检查结果将并入各部门业务巡查检测考核。
编制:向丹 审核:董咀良 审批:董咀良
日期:2005-12-9 日期:2005-12-9 日期:200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