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建
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布日期】2022.02.16
• 【字 号】明医保〔2022〕6号 • 【施行日期】2022.02.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 正文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建设领导
小组的通知
明医保〔2022〕6号
各科室、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
为加快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医保办〔2022〕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成立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志銮 党组、 副组长:陈秀娟 市医保中心主任 组 员:陈 琳 局办公室主任
田兰秀 局机关专职副 余建平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陈国清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林集焕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刘远彬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挂靠市医保中心,负责申报创建具体工作,工作专班由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刘远彬任组长,组员包括市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派出机构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推进创建工作落实。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