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评比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我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国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乡镇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评比方法。
第二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一)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思想,勇于创新, 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在乡镇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乡镇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重要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勇于实践,锐意创新,取得显著成绩。
(三)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党建工作制度规范,措施扎实,活动正常,积极开展生
动活泼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党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和和谐的人际关系,重视在基层和中青年以及大学生村官中发展党员,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党组织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党政配合协调,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近年来无严重违纪事件。
第三条 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认真学习并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立足岗位,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乡镇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事迹突出,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称赞。
(三)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组织活
动,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得到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四)严于律己,廉洁奉公,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坚持原则,积极同消极现象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在“三项制度”、“三进三同”、“一访三会”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深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关怀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深受群众好评的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