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妇幼保健院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运城市盐湖区委组织部、运城市盐湖区人社局关于印发†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运盐人社字„2010‟69号),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盐湖区妇幼保健院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盐湖区妇幼保健院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单位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盐湖区妇幼保健院是我区唯一承担妇女儿童保健的医疗卫生机构,其工作职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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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各级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2)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3)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为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4)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6)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7)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8)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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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适宜技术。
除此之外还应提供以下基本的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2、人员结构现状:
我院现有正式人员38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4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19人),工勤人员4人。
四、岗位设置: (一)内设机构及名称
根据盐湖区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运盐编发„2010‟77号),我院编制数为40人,单位内设妇保科、妇产科、儿保科、儿科门诊、婚检科、医务科、信息科、中医科、检验科、药房、办公室、财务室、收款室、B超室、VCT室、农合办等科室。
(二)岗位类别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70%的规定要求,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共4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6个(空岗2个),占90%,工勤岗位4个,占10%。
(三)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36个。其中:高级岗2个(空岗),中级岗15个,初级岗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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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勤岗位4个。其中:技师岗1个(防疫技师),高级工岗1个(汽车驾驶员),中级工岗1个(文秘资料员),初级工岗1个。
五、岗位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在具备岗位设置的基本任职条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条件及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各岗位各级别在聘任时还应具有本岗位说明书所应具备的条件。
2、工勤技能岗位:二级岗位须通过市人社局工考办举办的技师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并具有在卫生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操作和维护职责等。三、四、五级岗位须通过市人社局工考办举办的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并具有本等级工作基本理论、岗位工作技能。
六、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被批准后,本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职责、任务、任职条件,按照•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运盐人社字„2010‟69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聘用工作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等级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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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岗位补充
本单位岗位因聘用人员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影响工作时,须通过区卫生局向门申报人员补充计划,按•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办理。人员补充要根据具体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通过竞聘上岗和轮岗交流的方式调剂解决,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现有人员状况,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八、岗位管理
本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照•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运盐人社字„2010‟6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运城市盐湖区妇幼保健院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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